为了解决我公司矿井通风阻力大的问题,根据公司调度会议研究决定,从西回风巷开口,掘进一条回风巷,需在回风巷安装机电设备,为了确保该巷的安全作业,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52条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员每班必须检查3次瓦斯浓度,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机电设备处的瓦斯检查牌板上。
3、西回风巷设置使用的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完好。每班必须对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严禁出现失爆,工作面电缆接头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出现明接头,防止产生电气火花。
4、回风流经过机电设备前约5米处的风流中,安设一个甲烷传感器,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5、在机电设备前约5米处的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 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西回风巷所有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为了保证西回风巷机电设备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当班瓦检员每一小时检查一次工作面机电设备安设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回风巷及其机电设备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切断机电设备电源,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回风巷及其机电设备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以下时,方准送电和开动使用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