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矿方计划在2014年8月13日上午9点至11:30停电2.5小时,将影响2煤西翼辅运大巷局部通风机运行,为保证施工安全,我单位作出以下停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坚持“三专两闭锁”管理。局部通风机 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电缆;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职电工管理,任何人不得代替和随意开停风机。
3、当有计划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局扇停止运转30min之前,先撤出被停风区域内受影响的所有作业人员,切断该巷道内的动力电源和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4、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及时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撤出人员,并派专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应待在全风压风流巷道中。
5、恢复通风前,应检查掘进巷道和局部通风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恢复通风后,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指定电工检查证实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电工恢复送电。
6、必须坚持停风前先停电的原则,停风后必须排除巷道内所有积存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人工恢复送电。
7、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