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工作安排,11月29号检修时由开三队清挖姚四煤仓,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地点:
姚四煤仓
二、技术要求
1、将煤仓由上而下层递清挖,清挖到帮、到底。
2、先清虚煤,如有必要再放炮,从上向下清理,将仓壁清理后再向下挖。
3、施工时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时间为12月29日8点班,跟班队长对当班安全、质量全面负责。
2、在人员进入煤仓之前,先将煤仓口附近10m以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并检查煤仓硐室顶部是否完好,如有不安隐患,应先进行处理好后,方可进行清挖。人员进仓前先将便携式瓦检仪用绳子系入仓内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3、人员上、下煤仓时主绳必须用7′以上的新棕绳,棕绳的上端必须用双股8#丝牢固的拴在仓口上边粗铁管路上。棕绳从5T滑轮上穿过,滑轮必须由专职电工用双股8#丝靠升降口正中固定牢靠,防止绳子在升降过程中与入口四周摩擦。保险带的一端系于腰部,另一端与7′棕绳连接穿过,另用一根5′的新棕绳与保险带相连,作为另一根安全绳。
4、每个工作人员下仓及升仓前,必须由跟班队长和现场班长详细检查棕绳及保险带,是否有损伤,是否完好、合格、带卡是否能够卡严卡实,绳套是否绾正确,若有问题,必须立即更换。
5、施工过程中煤仓上口必须安排一名专职人员佩戴好保险带进行把口警戒和监视上下人员绳子运行情况,不得与煤仓入口四周摩擦,跟班队长严格检查落实到位。
6、向下吊放工具、炸药时必须捆绑牢靠,拉绳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确保安全,必须做到进仓时先下工具后下人,出仓时先上人员后上工具,且下炸药时仓底总人员不得超过3人。
7、每次下仓人员以3-6人为宜,清挖工具为长钎子、镐和钢锨。先下1人将人员作业站立脚底及四周活矸虚煤清理干净再通知安排其他作业人员下去清挖。人员之间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且间隔不小于3m,保险带与棕绳固定牢靠(7′绳每根不超过3根保险带人,5′绳每2根只许拴1根保险带)。
8、清挖工作要确保质量,煤仓仓壁、仓底的所有锈煤及其它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不留死角。清挖过程中,必须由一人专职负责观察清挖顶部仓壁四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仓内人员躲避或撤出。
9、施工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如仓口下1m处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撤出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0、运一队必须有专人看管溜煤咀,溜煤咀应处于常开状态(有人作业时允许开600mm宽),确保煤仓下口不堵塞,以保证煤仓正常通风,发现煤仓下口堵塞,仓内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煤仓。
四、放炮措施
1、严格控制药量,装药量不得大于1卷,装药和连线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担任。炮眼用钎子凿出,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3米,距离仓壁、仓底法线距不低于0.5m,封泥长度必须充满炮眼。
2、放炮前,必须用绳子系好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检查煤仓内的瓦斯浓度,若仓口下方1m处超过0.5%时严禁放炮。
3、放炮前,班长必须派专人把好仓口上方和下方,溜煤咀把口由开三队安排专职用电话通知运一队(号码:2355)安排专人并确认可以进行爆破作业后5分钟方可进行爆破,把口位置距放炮点的垂线距离不小于75米。人员撤离距放炮点以外不小于100米,母线不小于80米。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爆破工离开爆破点后,由班长下达起爆命令,以爆破工吹哨为警戒信号,每次起爆至少要吹3次哨子,确认无人员、无问题后方可起爆。
4、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由班长、放炮员到爆破点巡视,确认爆破点无不安隐患后,人员方可进入煤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爆破后必须检查是否有瞎炮、残爆,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进行排除。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且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作业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地点。
7、放炮后,运一队先将煤仓内浮煤放净以后保证通风畅通,用瓦斯便携式检查瓦斯,确认气体无超限,其他人员方可入内进行工作。
8、施工现场要有安检员监督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9、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