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放地点: 11201运输巷
二、排放时间:2011年11月12早班
三、排放原因:因回风绕道施工已贯通,对11201运输巷恢复通风。
四、瓦斯排放人员由辅助救护队员蒋德华、龙青峰、王永忠、钱忠辉、高 宁、刘明远及电工吴保香组成。
瓦斯排放负责人:蒋德华
六、排放顺序:11201运输巷
七、安全技术措施:
1、由辅助救护队实施排放瓦斯工作,辅助救护队员接到排放瓦斯措施后,应立即做好排放瓦斯的一切准备工作,按照通知时间入井,同时准备好必带仪器(光学瓦检仪鉴定器、沼气两用仪等)。
2、排放瓦斯前,救护队员必须按规定位置安设好警戒,警戒站岗位置及人员安排:(1)11201运输巷防突风门进风侧由钱永忠负责警戒,(2)112采区回风巷与风井交叉口处以下10m风井新鲜风流中由刘明远负责警戒,(3)11201材料道与风井交叉口处(11201材料道一侧)由高宁负责警戒;警戒区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同时切断11201运输巷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3、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11201运输巷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11201运输巷内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
4、排放时采用绳索捆绑风筒限制风量,边排放边检查排出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并慢慢调节风量。
5、排放瓦斯时,由瓦斯检查人员在11201回风绕道与112采区回风巷交叉口处(此处为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检查瓦斯浓度,当此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11201运输巷内的送入风量,确保巷道内排出的瓦斯浓度及二氧化碳浓度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
6、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7、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11201运输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8、瓦斯排放工作全面结束 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作详细汇报。
9、瓦斯排放停送电工作由电工吴保香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停送电操作。
10、排放瓦斯所有人员的矿灯入井前必须经过矿灯发放人员进行严格的防爆检查,并登记备查。
11、撤人范围:11201运输巷所有人员、112采区回风巷、风井中所有人员。
12、断电范围:11201运输巷、112采区回风巷、风井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3、排放瓦斯回风流所经路线
11201运输巷→11201运输巷回风绕道→112采区回风巷→风井→地面。
排放人员学习签字:
金沙县云海煤矿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