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正常掘进巷道因停电或长久封闭巷道需要启封时,都要先进行排放瓦斯。为了保证轨辅一联巷正常通风,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 临时停排风安全技术措施
1、 巷道排放瓦斯时,工作现场必须由跟班队干统一指挥,安全员全程监督,瓦检员全程检查瓦斯。
2、 排放瓦斯前首先将密闭墙破除,破墙时在作业地点悬挂瓦斯便携仪,时刻检测墙题内瓦斯情况。
3、 安排两名瓦检员,一名在风筒排放口检查,一名在排放巷道巡回检查。
4、 排放瓦斯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以防产生静电发生事故,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严禁酒后入井。所有进入井下人员必须佩戴压缩氧自救器。
5、 排放时,现场负责人、参加排放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 排放前检查好材料和工具,每人佩戴的矿灯及工具必须防爆。进入巷道,首先检查顶板灯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进行排放工作。
7、 排放工作严禁“一风吹”,开启风机后,风筒由外向里逐段接入巷道,视瓦斯情况确定续接风筒时间和风筒长度,以排出的气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为准。
8、 在瓦斯检查中,发现瓦斯浓度大于0.5%,瓦检员必须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减少风量,并延长排放时间,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后方可接下一段风筒。
9、 风机严禁拉循环风,必须经常检查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停止风机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 在排放瓦斯期间,设立警戒区,在六联巷风门外拉警戒,警戒区内严禁与排瓦斯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11、 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一定要听从指挥,严禁进入没有供风和没有排放瓦斯的区域,如发现异常或风机突然停电,现场指挥人员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撤出到六联巷风门外安全地点。
12、 在排放人员没有撤出,局部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转,必须保证连续运转。
13、 在排放工作没有完成前,严禁向其工作面及辅助回风大巷内电器设备送电,严禁其它作业。
14、 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安排一名专职电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停送电工作。
15、 瓦斯排放完毕,待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恢复至正常水平后人员方可进入进行下一步作业,否则严禁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