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矿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瓦斯及煤尘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到矿井通风稳定和可靠,风量分配合理,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消除不合理的窜风现象对盲巷、废巷及采空区进行及时封闭。
3、在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认真执行“一炮三检查”的安全制度。在瓦斯超限时(且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放炮和其他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和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理。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随意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和示警牌,禁止人员进入工作面。因临时停电造成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当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撤出掘进头所有施工人员到进风巷内,严禁严禁将人员撤至回风巷道内。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浓度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掘区回风流内的供电。
6、必须建立瓦斯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凡矿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并且检查好检测仪的完好切误使用损坏数据不准的检测仪。对于井下的施工地点的瓦斯监控仪探头,要加以爱护,严禁有意损害和破坏,否则将严厉进行处理。
7、掘进工作面和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眼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在爆破前后,应采用水冲洗煤壁有,以取到降尘和减少煤尘的积聚。
8、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浮煤,清理和冲洗沉积煤尘,对大巷应定期进行刷浆
9、在作业工作面地点,需有安设喷雾装置和水幕,在顺槽机头装车地点应有喷头喷水进行降尘。
10、当遇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应及时撤离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的撤离地面。
未述到部分严格认真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凡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措施,搞好文明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