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我单位需在主斜井井筒对扒渣机部分设备进行烧焊作业,为确保作业安全有序完成,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适用范围:
本措施只适用于本次扒渣机烧焊作业
二、 作业时间:2012.04.21~2012.04.27
根据烧焊报告执行
三、 烧焊地点及内容
烧焊地点:主斜井扒渣机处
内容:对扒渣机梭槽底板进行气割与焊接
四、 施工负责人:韩爱民
安全负责人:刘继红
技术负责人:龚叶胜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本次烧焊作业,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烧焊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和胡底公司“一通三防” 相关管理规定。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部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3、作业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并佩戴好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规定保护用具。
4、烧焊作业场所要接一趟稳定水源的消防水管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洒水阀门距烧焊作业处不超过20m。烧焊地点应配备至少两个完好的5Kg的二氧化碳灭火器,两把消防锹,1m3沙,并放置在烧焊地点上风侧20m范围内,有专人使用,否则严禁烧焊。
5、烧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6、烧焊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烧焊作业的工具、器具及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否则严禁启用。
7、施工前必须先彻底清理作业地点周围及工作现场的各种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并安排专人负责喷水。
8、凡登高作业者,必须佩戴合格完好的安全带、安全帽,并将安全带系在安全可靠的固定件上。
9、施工地点必须为风流流动,如施工过程中风流停止需立即停止作业,并切断烧焊设备电源,向项目部和矿调度室汇报。
10、施工前在作业地点周围设立警戒,作业地点20m范围内严禁闲杂人员出入。
11、施工过程中,井筒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员进行与烧焊无关的工作。
12、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要与信号工、绞车司机重复确认,不得随意开动绞车。
13、在井筒作业地点周围烧焊时,提前先经瓦检员测量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中瓦检员要不断的进行对瓦斯的测量。
14、烧焊时,必须派专职安检工、瓦检员现场监督检查,根据现场情况,如发生异常安检工、瓦检员有权随时停止烧焊。
15、烧焊作业结束后,工作地点再次用水喷洒,安全负责人应负责对现场进行清理与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时监视一小时后方可离开烧焊现场。
六、具体措施:
1、作业场所的烧焊:
a、烧焊地点20m范围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b、烧焊过程中应不间断的对烧焊现场进行晒水降温。
C、在烧焊地点下方用不然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d、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 运输氧气、乙炔时,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禁氧气、乙炔混装。氧气、乙炔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固定牢靠,不得晃动。氧气瓶、乙炔瓶分车下放,车中采取防震措施,且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
3、用气焊(割)时要保证氧气、乙炔气瓶阀门灵活可靠,气压表完好指示正确。氧气、乙炔气、工作地点三者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瓶在倾斜巷道中放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4、点火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随身携带。烧焊地线应连接可靠,不得有电火花产生。
5、用电焊机烧焊前必须有专人检查设备、把线、焊枪是否完好,导线绝缘良好,地线接地可靠,不完好严禁使用。
6、烧焊须电焊机电缆必须完整可靠,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严禁与水接触,必须使用专用地线。
7、电焊机严禁带电移动,必须有专人负责对电焊机的停送电工作。焊接时焊接电流必须从焊件本体通过,不得采用其它连接件,烧焊设备须放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烧焊结束后立即运送到地面安全地点。
8、其它执行机电《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