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法》第四十条和《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及《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这就说明煤矿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对煤矿职工进行无偿的培训与教育服务,给他们提供学习场所和活动经费;这就说明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矿山的科学发展时期,作为矿山企业更要下大力气,端正态度,加大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工作力度,使广大职工提高辨识自然灾害和职业危害的能力,使广大职工正确掌握防灾、抗灾的专业知识,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性能。
一、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好坏是衡量一个企业持续稳步发展的标准
说到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偏低,无一不想到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是“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该原则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三大支柱,是我国煤炭领域在长期安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三并重”缺一不可,要想真正搞好煤矿安全,首先必须从“三并重”之一的“培训”抓起,只有培训出高素质的人才,才能用好高技术的“装备”, 只有培训出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有高水平的“管理”。
有不少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煤矿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重视或不重视,其结果往往是天壤之别。西方工业发达的国家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观作是“安全的保证”,认为“在一切隐患中,无知是最大的隐患”。因此,他们对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都有较高的要求,并实行相应的强制性培训。我们国家在员工培训这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宜的制度和措施,但部分地方乡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思想麻痹大意,追求利益最大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没有严格的要求。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提高煤矿员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和安全理论素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安全措施之一。这些年来,随着煤矿开采技术的不断提高,从木支柱到金属支柱,从炮采到综合机采的更新,发展相当快速,针对一代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对煤矿员工安全技术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技术培训在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显得越来越不可缺少。
二、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的有力保障。
煤矿企业、科室(区、队)、班组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主要层次。如果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中做好了这三个层次的“三级培训”,那么企业的从业人员队伍就有了一个良好的知识、技能保障。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大多以中、短期为主,其突出的特点是工种多,专业性强,年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给培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参加学习的员工目的不明确,混饭吃的思想严重,因而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安全知识教育的需要,这就要求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灵活多样、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教学方式,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需要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做到学以致用,定向培训,因需而教,因才而教,因人施教,在学成结业之后,职工入井还必须进行现场实习,对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为尽快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以老带新,导师带徒,对口帮带,结成对子,在煤矿工作实践中尤为重要,对发挥职工的整体水平是一个助推器。
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的经验表明,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作业技能、安全操作技术水平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措施。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链条中一个重要环节,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重要的基础工作。
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我国山西省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发当时有153名矿工被困井下。经过长达十天的惊天营救,救出了115名矿工。这是一起值得记入史册的营救案例,也是我国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在这成功营救的背后,是该矿被救矿工的综合素质体现,是他们对安全知识的掌握体现,是他们对防灾、抗灾知识灵活运用的体现。安全培训与教育的目的正是提高职工队伍的自身素质,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队伍的防灾、抗灾知识。
三、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多面性。
1、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启迪导向性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安全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与现代化矿井建设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相适应,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动功能是对人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控制和思想导向,即把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同外在事物、周围环境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察、系统分析,达到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井下生产一线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个别管理人员往往是急功近利,重生产轻安全;凭老经验和表面现象处理问题多,深入细致地分析安全隐患少;肤皮潦草地处理安全问题多,全面系统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少。个别企业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时,三言两语,图省事,走捷径,热衷于利用经济手段代替管教,对“三违”人员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严加制裁,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致使“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零星事故连接不断。
有人把安全教育与培训比作是安全生产的“催化剂”。搞好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主要是启迪职工的思想,增强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自主保安技能。我国煤矿井下事故多,就其安全状况而言,除一部分现代化矿井外,多数衰老矿井自然条件差、技术设施差、地质构造复杂、管理水平偏低。大批农民工、外来工、临时工涌入井下,这一群体普遍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种种不安全因素,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