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岗员工的培训安排
1. 公司每年年初根据生产或员工的需要,针对每个岗位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
2. 员工个人或公司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申请岗位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3. EHS部门认为需要温故而知新、加强员工安全行为,适时地安排相应的培训。
4. 每年签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履行职责培训,适用于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行政人员、销售、采购、 生产技师、保安、清洁工、花匠等全体员工。
二、转岗或重新上岗培训要求
1.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转岗半年以上要重新上岗培训,
2. 须由所在部、班组重新进行二级培训,考核合格,
3. 然后进行实际试操作,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的培训
1. 外送专业培训机构培训,领取上岗证,
2. 公司内部再依其实际安排特别指导训练及考核,符合要求后持证上岗,
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信息贴于特种设备醒目处,以便大家监督。
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四新”培训
针对“四新”涉及的工艺流程、安全特性,安排专业人员或邀请相关方进行针对 性的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符合要求后方可操作,并将相关信息现场告示。
五、在岗作业人员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经常性的、不定期的、 针对性的培训,
可根据以下情况的变化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
1、最新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政策等。
2、公司内外环境因素、作业场所因素等的变化,如作业场所安全因素的变化,自然条件的影响等。
3、公司内部、外部审核情况,各类内外检查发现的问题,员工的行为因素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4、集团公司内的事故,或其它外部事故、案例等对公司有影响 或借鉴意义的。
5、有关个人防护、消防、应急情况等变化或需要加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