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
1、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2、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3、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4、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一二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三、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 季节性,如夏季、雨天、汛台期施工;
2) 节假日前后;
3)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 工作对象改变;
5) 工种变换;
6)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 新进入现场等。
四、 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生产管理进入规范化。
五、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不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进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 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 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 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 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 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 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 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 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七、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因季节或气温变化而产生的新的不安全因素,在施工现场,雨季施工中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类型要远远大于平时,高温条件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类型要远远大于常温条件下的施工,比如因雨季施工产生的基坑边坡的不稳定甚至坍塌,高温下施工产生的中暑等;
2)不同工种之间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各不相同,各工种相互间的交叉作业在施工现场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重视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中必须对各种交叉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提醒工人在作业中注意力集中,认真做到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被物体伤害);
3)其他方面如消防、施工用电以及一些相同工种的事故案例等同样必须作为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时刻提醒工人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