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效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金堂县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指在本公司行政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等倒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高处坠落;
(七)机械伤害;
(八)物体打击;
(九)触电;
(十)其它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公司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由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
?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本公司办公楼,四层安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一)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部扩大,办争反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发生的争方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