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或遇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原则是: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一)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程序如下:
1、首先驾驶员应立即熄火;
2、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
3、拔打122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定责定损,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如有人员受伤,首先尽力抢救伤员,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拔打122报警,同时向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5、协助救援人员组织抢救伤员;
6、对于车上装有危险品及易爆品的事故车辆,在报案时一并报告情况,了解基本处置方法,避免再次造成伤害。
(二)出车时遇自燃灾害应急程序如下:
1、车辆驾驶员应立即熄火;
2、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同时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
3、将车上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待灾害过后方可离开事故地点,及时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报案,向单位安全员报告情况。
4、离开事故地点前,应电话联系相关交管部门,避免其他车辆再次通过险桥、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