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由于起重吊装作业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稍为疏忽就易发生伤亡事故,因此企业应加强和重视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项目部
4.预防措施
(一)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监理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
2)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锭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4)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5)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
6)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
7)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参与吊装作业的指挥、司机要严格遵守。
8)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10)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1)采用桅杆吊装时,四周应不准有障碍物,缆风绳不准跨越架空线,如相距过近时,必须要搭设防护架。
12)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3)对自制或改装的起重机械、桅杆起重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试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有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放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平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平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吊装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四)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五)预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如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六)防止触电措施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5.应急预案
5.1 危险点
根据吊装作业施工特点,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倾覆伤人、坠物或坠落伤人、触电伤人,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5.2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机械、人员高空坠落事故时,能够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5.3 组织机构
1)公司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部制定的项目预案。
5.4 应急措施
(一)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区域。
2)保持呼吸道畅通,若发现窒息,应及时排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清除口腔、鼻、咽喉的异物、血块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其伤情采取直接报警送往医院或作简单处理后送医院。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若伤员发生断肢情况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辅料)包裹装入塑料代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7)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受伤程度、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8)项目部救援小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二)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当发生机械倒杆事故时,应立即调集其他起重机械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移开扒杆,抢救伤员。
2)当附近无起重机械可利用时,可采用其它方式顶升扒杆,救出伤员。
3)当操作员杆在倒塌过程中,撞击其它构件时,在恢复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构件损伤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否则,不能恢复作业。
4)当发生车身倾斜时,若在倾斜到一定程度稳定后,应迅速用钢丝绳将其与牢固的建筑物拉结牢固,驾驶和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其可能倾倒范围内。
5)待采取稳固措施后,及时调集起重机械辅助扶正或进行拆解。
6)当发生完全倾覆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被压人员,必要时,采取肢解设备措施。
(三)重伤员运送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脑部伤者一般采用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采用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四)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5.5 应急物资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36V安全线路、灯具、手电筒、应急灯、送风设备、报警器、吊车等物资。
5.6 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项目经理:13895328797
专职安全员:158253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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