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危险源
1.3事故类型
1.3.1甲苯易中毒。主要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焦虑、恶心、呕吐、腹痛、便秘等。肝损害一般在中毒数日后出现,肝脏肿大,肝区痛,可出现黄疸。经皮肤吸收中毒者,皮肤出现水泡、水肿、粘糙,局部麻木、瘙痒、灼痛。
1.3.2乙酸乙酯中毒。乙酸乙酯蒸气麻醉性强,大量吸入会引起急性中毒。液体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皮炎。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
1.3.3丁酯类中毒。丁酯类具有明显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浓度接触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表现有咽喉干燥、剧咳、胸痛、呼吸困难等。重者缺氧紫绀、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蒸气或雾对眼有刺激性;液体溅入眼内,可能引起角膜损伤。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慢性影响:反复接触本品,能引起过敏性哮喘。长期低浓度接触,呼吸功能可受到影响
1.3.4丁酮中毒。丁酮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并可引起窒息。急性中毒: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嗜睡、血压稍升高,心率增快。高浓度吸入可引起窒息、昏迷。
1.3.5噪声。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如果原因分析不准确,组织人员盲目施救,或者周边人员撤离不及时会导致营救人员或无故群众的二次伤害,同时会发生气体燃烧爆炸、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空气中有刺激性或异常气味,眼睛、喉咙感觉不适,呼吸困难等。
3.1.1.2有毒物质发生泄漏,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
3.1.1.3发现作业现场有人晕倒。
3.1.1.4进入有限空间未进行有效隔离、置换、通风、检测分析,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1.1.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联系无反应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3.3.1.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级。
3.3.1.2 Ⅰ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出现急性职业病患者。
3.3.1.3 Ⅱ级危害事故:1--3人出现急性职业病患者。
3.3.1.4 Ⅲ级危害事故:1人出现急性职业病患者。
3.3.2应急响应分级
3.3.2.1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2.2 Ⅰ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出现急性职业病患者,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安排疑似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3.3.2.3 Ⅱ级危害事故:1--3人出现急性职业病患者,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协同公司人力行政部安排疑似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向公司安委会上报。
3.3.2.4 Ⅲ级危害事故:1人出现急性职业病患者,所属车间及时向人力行政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确诊治疗。
3.3.3响应程序
3.3.3.1应急指挥
3.3.3.1.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3.3.1.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上级单位、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经信局等;
3.3.3.1.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单位、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经信局,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3.3.3.1.4应急值班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负责)下达命令,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值班调度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调度指挥中心召开紧急会议。
3.3.3.2应急行动
3.3.3.3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4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5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4资源调配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人民医院、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现有人出现急性职业病后,应立即关闭运转机械,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3.5.2事故单位员工在发生事件时应立即佩戴好个人防护器材,检查有无人员中毒,并采取关阀、切断物料、停机等应急措施;
3.3.5.3事故周边单位人员在接到事件预警报告后,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助事故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在接到撤离指令时,必须严格做好撤离,疏散等工作。
3.3.5.4保证值班人员上岗到位齐全,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了解现场及其他方面信息。
3.3.5.5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上报本部门领导,同时立即发布战斗指令,全体人员配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7.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7.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施工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7.3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施工现场仓库;
3.7.4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施工现场仓库内;
3.7.5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7.6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7.7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7.8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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