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溺水伤亡事故类型溺水伤亡事故分为溺水伤害和溺水死亡两种该事故发生无明显季节特征。
1.2. 危险源
高位水池、水井、循环水池、余热发电冷却塔等。在运行检修和作业过程中均可能造成高空坠落循环水池淹溺伤亡事故。循环水池清理沉淀物时,高位水池阀门误开,导致瞬间大量返水,作业人员逃脱不及时导致溺水。员工不慎落入大夏河等。
1.3. 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淹溺事故是指人员淹没在水里,造成伤亡的事故。发生淹溺后,可引起窒息缺氧,如合并心跳停止的,可造成溺水死亡(溺死),如心脏未停止的,可造成近乎溺死。循环水池淹溺易发生,发生事故仅为个体,影响范围小。
1.4. 危险性分析
1.4.1. 水井或高位水池检维修时,不慎落入水中。
1.4.2. 循环水池清理沉淀物时,高位水池阀门误开,导致瞬间大量返水,作业人员逃脱不及时导致溺水。
1.4.3. 水塔过滤网维修维护期间,未挂安全带,从顶部坠入水池中。
1.5. 事故前的征兆
1.5.1. 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病史和病症的人员带病在水上作业。
1.5.2. 有恐高症的人员从事水塔过滤网的拆装工作。
1.5.3. 进行循环水池清理沉淀物时,检修工作时,入口、出口电动阀门误开,造成瞬间大量返水。
1.6. 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由于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触电、烫伤、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对受伤人员造成终生残疾或瘫痪等二次伤害。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熟料部管理,成立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熟料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熟料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 职责
2.3.1. 组长的职责
2.3.1.1. 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 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 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 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 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 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 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 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 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 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 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 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 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 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 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 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 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 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 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 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 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 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 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 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循环水池淹溺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 发生一般循环水池淹溺事故(Ⅱ级),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 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 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 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 发生较大循环水池淹溺事故(Ⅰ级),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发生循环水池淹溺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并大声呼喊周围的人员,现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3.2.2. 将溺水人救出水面。
3.2.3. 用纱布裹着手指将溺者舌头拉出口外,脱离水面后立即检查并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
3.2.4. 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3.2.5. 抱起溺水者的腰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溺水者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3.2.6. 如果溺水者处于昏迷状态但呼吸心跳未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按压,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人工呼吸的方法是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溺水者下颌,捏住溺水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辅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该过程,直至溺水者恢复呼吸为止。
3.2.7. 如溺水者心跳已停止,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方法是让溺水者仰卧,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溺水者一侧,面对溺水者,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该过程,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3.2.8. 以上施救过程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结束,工作人员应配合救援人员进行救治。
3.2.9. 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溺水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试-试溺水者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 搏动。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3.2.10. 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能听见吗?”。如认识,可直接喊其姓名。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3.2.11. 通畅气道。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 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2.12.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3.3. 信息报告
3.3.1. 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 发生循环水池淹溺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 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 应急保障
3.4.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4.2.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4.3.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4.4. 抢修设备,包括吊车等工程车辆、登高设备、千斤顶和割枪、滑轮、安全绳、安全带、三脚架等维修工具2套。
3.4.5.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4.6. 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4.7. 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4.8. 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循环水池淹溺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循环水池淹溺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 注意事项
4.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 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 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 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 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1.5. 使用防火隔热服注意事项
4.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 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 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使用大于3m长绳应加缓冲器(除自锁钩用吊绳外),并要防止摆动碰撞。安全绳不准打结使用,更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钩子必须挂在连接环上用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有牢靠的挂钩设。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
4.2.3. 担架使用时,由3~4人合成一组,将病人移上担架,病人头部在后,脚在前,抬担架的人脚步、行动要一致,向低处抬时(下楼),前面的人要抬高,后面的人要放低,使病人保持在水平状态,上台阶时则相反,走在担架后面的人要注意观察病人情况。脊柱损伤病人要用硬板担架,并将病人身体固定在担架上,搬运时注意保持脊柱的稳定。
4.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 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 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3. 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4. 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5. 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6.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7. 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 不会游泳者的自救
4.4.1.1. 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如果游泳时意外溺水,附近又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可减少水草缠绕,节省体力。只要不胡乱挣扎,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你的口鼻将最先浮出水面可以进行呼吸和呼救。
4.4.1.2. 落水后立即屏住呼吸,然后放松肢体,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口向上方,将口鼻露出水面,此时就能进行呼吸。
4.4.1.3. 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经过长时间游泳自觉体力不支时,可改为仰泳,用手足轻轻划水即可使口鼻轻松浮于水面之上,调整呼吸,全身放松,稍作休息后浮于水面等待救援。
4.4.1.4. 千万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这样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4.4.2. 互救
4.4.2.1. 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4.4.2.2. 对筋疲力尽的溺水者,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
4.4.2.3. 对神志清醒的溺水者,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溺水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溺水者的手臂游向岸边。
4.4.2.4. 如救护者游泳技术不熟练或不会游 泳者,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或投下绳索、竹竿等,使溺水者握住再拖带上岸。
4.4.2.5. 用干净的细棉签轻轻探入外耳道,一 旦接触到水屏障时即可把水吸出。如果用不干净的夹子、火柴棒、小钥匙等掏耳,将水屏障掏破使水流出,但易损伤外耳道甚至鼓膜,而导致耳部疾病。
4.4.2.6. 手指抽筋,则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 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
4.4.2.7. 若您未受过专业救人的训练或未领有救生证的人,切记请不要轻易下水救人。谨记一点:会游泳并不代表您会救人。在岸边的民众不宜直接下水,最好救援的方式是丢绑绳索的救生圈或长竿类的东西,千万不要徒手下水救人,可就地取材,树木、树藤、枝干、木块、矿泉瓶都可利用来救人
4.4.2.8. 若溺水者已无意识,应迅速将溺水者仰卧,把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内淤泥杂草、呕吐物。若溺水者呼吸微弱或无呼吸,应迅速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将溺水者仰卧位放置,抢救者一手捏住溺水者的鼻孔,一手掰开溺水者的嘴,深吸一口气,迅速口对口吹气,反复进行,直到恢复呼吸。
4.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5.1. 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 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 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 应急救援结束后
4.6.1.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6.2. 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6.3. 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6.4. 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6.5.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6.6. 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6.7. 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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