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1.2. 灼烫事故可能导致人员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电弧灼伤,甚至会可能危及生命。该事故发生无明显季节特征。
1.3. 危险源
1.4. 在预热器、回转窑、篦冷机、窑头、破碎机、高温风机、余热发电、高温炉、电热板等多是表面高温设备,在其周围工作均可能会对作业人员造成灼烧烫伤;熟料等高温物料烫伤;贮存和使用强酸、强碱等化学原料的部位;在运行检修和作业过程中,气割、电焊等火焰均可能造成灼烫伤亡事故。
1.5. 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6. 灼烫造成局部组织损伤,轻者损伤皮肤,出现肿胀、水泡、疼痛;重者皮肤烧焦,甚至血管、神经、肌腱等同时受损,呼吸道也可能烧伤。面部和手烧伤对功能和外形影响最大,而呼吸道烧伤对生命的威胁最大。化学烧伤最严重的后果是眼烧伤,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失明。烧伤的剧痛能引起休克,晚期出现感染,败血症等并发症而危及生命。灼烫易发生,发生事故仅为个体,影响范围小。
1.7. 危险性分析
1.7.1. 公司熟料生产设备如窑头、篦冷机、破碎机、窑体、预热器、高温风机等多是表面高温设备,在其周围工作均可能会对作业人员造成灼烧烫伤;
1.7.2. 操作不规范导致高温物料、高压蒸汽泄漏。在预热器清堵等检修作业时,预热器塌料、跑生料的鞥可能发生高温气流及炽热物料喷出造成较严重灼烫事故;
1.7.3. 在窑内挖补、篦冷机砸大块、熟料地坑检查清理、窑头处理喷煤管结料等检修工作时,由于预热器物料垮塌和窜料均可造成灼烫伤害,可能性较大,一般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7.4. 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不当。
1.7.5. 电气设备短路爆炸,高温金属或电弧烫伤。
1.7.6. 气割、电焊等工器具使用和管理不当。
1.8. 事故前的征兆
1.8.1. 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无保温层或者防护设施等。
1.8.2. 检修高温的管道、容器、预热器清堵、篦冷机清大块等职业时未配备防火服。
1.8.3. 高温、高压蒸汽、润滑油泄漏,高温物料喷出。
1.8.4. 在链斗机地坑或锅突然发电锅炉、管道等部位检维修时,未采取有效防护。
1.8.5. 接触化学品时。
1.8.6. 用电负荷过重、电气设备老化、电器元件发热时。
1.9. 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10. 由于灼烫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触电、烫伤、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对受伤人员造成终生残疾或瘫痪等二次伤害。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灼烫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灼烫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 职责
2.3.1. 组长的职责
2.3.1.1. 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 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 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 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 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 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 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 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 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 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 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 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 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 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 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 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 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 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 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 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 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 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 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 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灼烫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 发生一般灼烫事故(Ⅱ级),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灼烫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 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 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 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灼烫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 发生较大灼烫事故(Ⅰ级),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灼烫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热力烧伤(火焰、蒸汽、沸水沸油等高温液体、熟料等高温物料、高温金属等)处置措施
3.2.1.1. 发生灼烫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并大声呼喊周围的人员,现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3.2.1.2. 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切忌站立喊叫或奔跑呼救,避免头面部和呼吸道灼伤。
3.2.1.3. 要先灭病人身上的火,导致病人尽快的脱离热源,缩短烧伤的时间。对已经灭火,而没有脱去衣服的人,一定要检查他的衣服,特别是对已经失去知觉的病人要特别注意。
3.2.1.4. 要查病人的呼吸心跳,是否会合并其他外伤和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的病人要特别注意,有没有颅脑损伤,胸腹腔内的内脏的损伤和呼吸道的烧伤。
3.2.1.5. 迅速将烫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立即冷疗,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3.2.1.6. 防止休克和窒息,包括创面污染,病人因为疼痛和恐惧常常会发生休克,可以用一些针法止痛或者给一些止痛药,如果发生急性喉头梗阻或者窒息的时候,可以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保证通气,在现场检查和搬运病人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创面,防止污染。为了减少创面的污染和损伤,病人已经灭火的衣服尽量可以不脱。
3.2.1.7. 要用比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如果不是化学的烧伤,可以用大量的清水直接冲洗之外,对创面一般不要做任何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3.2.1.8. 一定尽快撤离现场,把严重烧伤病人送到医院,注意在搬运病人的时候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而且要随时观察伤情。
3.2.1.9. 气道吸入性损伤的治疗应于现场即开始,保持呼吸通畅,解除气道梗阻,不能等待诊断明确后再进行;伴有面、颈部烧伤的患者,在救治时要防止再损伤。
3.2.1.10. 生料灰或熟料灰烧伤应先去净粉粒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熟料烧伤最好浸泡在流水中冲洗,除去熟料颗粒,创面用湿纱布包扎或暴露创面,忌用油质敷料或药膏。
3.2.1.11. 对烫伤严重者应禁止大量饮水,以防休克;口渴严重时可饮盐水,以减少皮肤渗出,有利于预防休克。
3.2.2. 化学烧伤(强酸、强碱等)处置措施
3.2.2.1. 受伤后应首先首先立即脱离危害源,然后用毛巾或棉纱就近迅速清除伤员患处的残余化学物质,脱去被污染或浸湿的衣裤,尽可能地去除创面上的化学物质。
3.2.2.2. 化学烧伤的严重程度除化学物质的性质和浓度外,多与接触时间有关。因此无论何种化学物质烧伤,均应立即用大量清洁水冲洗至少20分钟以上,一方面可冲淡和清除残留的化学物质,另一方面作为冷疗的一种方式,可减轻疼痛。注意开始用水量即应足够大,迅速将残余化学物质从创面冲尽。
3.2.2.3. 切忌不加处理急急忙忙送往医院。
3.2.2.4. 现场备有中和剂时,要认清中和剂,不可错用,也不宜过量使用。
3.2.2.5. 眼部化学烧伤紧急处理:头面部化学烧伤时,应首先注意眼,尤其是角膜有无烧伤,并优先予以冲洗,且要分秒必争地进行充分冲洗,可就近用自来水、井水、清洁河水、凉开水等充分洗眼,但要注意水压不能高,有压水不能直接冲眼球,还要避免水流直射眼球和用手揉搓眼睛。冲洗时要睁眼,眼球要不断地转动,持续时间不少于20分钟,也可将整个脸部浸入水盆中,用手把上下眼皮扒开,暴露角膜和结膜,同时睁大眼睛,头部在水中左右晃动,使眼睛里的化学物质残留物被水冲掉。再检查上下穹隆部结膜有无留存的固体化学物质,如有应立即取出,彻底清除。滴用抗生素眼药水或眼膏以防止细菌感染。
3.2.2.6. 皮夫烧伤的紧急处理:立即用大量温水或大量清水反复冲洗皮肤上的强酸,冲洗得越早、越干净、越彻底越好,哪怕残留一点也会使烧伤越来越重。冲洗至少20分钟。不要顾虑病人冲洗时加重疼痛,要鼓励病人忍耐着冲洗下去,直到冲洗干净为止。遇水产生发热反映的化学烧伤,应先用手绢、毛巾揩净皮肤上的化学颗粒,再用大量清水冲洗。切忌先用水洗,产生大量热量灼伤皮肤。
3.2.2.7. 中和剂的使用:酸性烧伤用3%碳酸氢钠溶液;碱性烧伤用3%硼酸溶液冲洗。
3.2.2.8. 在经过简单的自救后,用清洁纱布或干衣物遮盖伤眼或覆盖创面,送往医院处理。护送者最好是现场人员,因为他们熟知当时的烧伤情况。在到达医院以后,要提供烧伤化学物质的品类、浓度和化学特性,以便医务人员尽快对症治疗。
3.2.2.9. 严重烧伤早期应注意给伤员补充液体,防治休克。伤员口渴时最好口服烧伤饮料、含盐饮料等,少量多次饮用。不要单纯喝白水、糖水,更不可一次饮水过多。
3.2.3. 电烧伤现场处置措施
3.2.3.1. 一般所指的电烧伤系电接触烧伤,即电流直接通过身体引起的烧伤。不仅烧伤深,有时可使大块组织或肢体碳化,甚至立即危及伤员生命。急救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拉开电闸或用不导电的物品(木棒或竹器等)拨开电源,并扑灭着火衣服。在未切断电源以前,急救者切记不要接触伤员,以免自身触电。灭火后,如发现伤员呼吸心跳停止,应在现场立即进行体外心脏按摩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抢救。
3.2.3.2. 先作心肺复苏抢救生命,再处理创面。创面保护 用敷料包扎,若无敷料可用清洁床单、被单、衣服等包裹转送医院。转送当地医院,如当地无条件治疗需要转送者,应掌握运送时机,要求呼吸道通畅,无活动性出血,休克基本控制,减少途中颠簸。重度灼伤要求在8小时内送到救治单位,否则在休克期以后(伤后48小时)再送。转运途中要输液,并采取抗休克措施。
3.2.4. 烫伤通用处置措施
3.2.4.1. 烧伤创面的保护:忌涂有颜色药物,以免影响对烧伤程度的观察。也莫涂油膏,免得增加入院后清创的困难。保留泡皮,也不要撕去腐皮,在现场附近,可用干净敷料或布类保护创面避免运送途中不在污染、不在损伤。同时应初步估计烧伤面积和深度。
3.2.4.2. 烧伤患者伤后多少有不同程度的疼痛和躁动,应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的应用,防止掩盖病情变化。
3.2.4.3. 气道吸入性损伤的治疗应于现场即开始,保持呼吸通畅,解除气道梗阻,不能等待诊断明确后再进行。伴有面、颈部烧伤的患者,在救治时要防止再损伤。
3.2.4.4. 当发生灼烫事件后,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将有关系统和设备隔离,及时将烫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同时汇报灼烫伤亡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及时抢救。
3.2.4.5. 在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联系公司医疗室,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3.3. 信息报告
3.3.1. 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灼烫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 发生灼烫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 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 应急保障
3.4.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4.2.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4.3.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4.4. 抢修设备,包括吊车等工程车辆、登高设备、千斤顶和割枪等维修工具2套。
3.4.5.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4.6. 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4.7. 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4.8. 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灼烫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灼烫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 注意事项
4.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 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 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 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 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1.5. 使用防火隔热服注意事项
4.1.6. 严禁在有化学和放射性伤害的场所使用。防火隔热服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及通讯器材,以保证在高温状态下使用人员的正常呼吸,以及与指挥人员的联系。防火隔热服在使用后表面烟垢、熏迹可用棉纱擦净,其它污垢可用软毛刷蘸中性洗涤剂刷洗,并用清水冲净,严禁避火服用水浸泡或捶击,冲净后悬挂在通风处,自然干燥,以备使用。防火隔热服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化学污染处,并经常检查,以防霉变。
4.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 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 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使用大于3m长绳应加缓冲器(除自锁钩用吊绳外),并要防止摆动碰撞。安全绳不准打结使用,更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钩子必须挂在连接环上用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有牢靠的挂钩设。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
4.2.3. 担架使用时,由3~4人合成一组,将病人移上担架,病人头部在后,脚在前,抬担架的人脚步、行动要一致,向低处抬时(下楼),前面的人要抬高,后面的人要放低,使病人保持在水平状态,上台阶时则相反,走在担架后面的人要注意观察病人情况。脊柱损伤病人要用硬板担架,并将病人身体固定在担架上,搬运时注意保持脊柱的稳定。
4.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 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 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3. 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4. 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5. 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6.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7. 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 当发生灼烫事件后,现场人员在抢救受伤的同时要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4.4.2. 如果火焰、蒸汽、高温液体(如沸水、沸油等)、高温金属烫伤时,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特别是化纤衣服,以免衣服上的热液继续作用,使创面加大加深。
4.4.3. 如果附近有水源,用水将火浇灭,或跳入附近水池、河沟内;迅速卧倒后,慢慢在地上滚动,压灭火焰。
4.4.4. 禁止衣服着火时站立或奔跑呼叫,以防止造成头面部烧伤或吸入性损伤;迅速离开密闭和通风不良现场,避免发生吸入性损伤和窒息;
4.4.5. 爆炸、油点下落时,应迅速隐蔽或利用衣物等将身体遮盖,尤其是裸露部位。待油点落尽后,将着火衣服迅速解脱、抛弃,并迅速离开现场。不可用手扑打火焰,以免手烧伤。
4.4.6. 切勿在创面上涂抹有颜色药物,以免影响对烧伤程度的观察;在除去伤着衣物时注意不要生拉硬扯,以免造成组织二次损伤,可用干净敷料或布类保护创面避免转送途中不再污染。
4.4.7. 烧伤患者伤后多有不同程度的疼痛和躁动,应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的应用,防止掩盖病情变化,还应考虑有休克因素。
4.4.8. 气道吸入性损伤的治疗应于现场即开始,保持呼吸通畅,解除气道梗阻,不能等待诊断明确后再进行。
4.4.9. 合并伤处理:无论何种原因的烧伤均可合并其他外伤。比如压力容器爆炸,烧伤后高空坠落,在烧伤的同时合并有骨折、脑外伤、内脏损伤等,均应按急救原则作相应的紧急处理。
4.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5.1. 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 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 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 应急救援结束后
4.6.1.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6.2. 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6.3. 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6.4. 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6.5.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6.6. 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6.7. 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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