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工品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爆炸事故
1.2 事故易发生的区域
运输途中、火工品库房(存放点)、爆破场所。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1.3.1 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无季节之分,任何时间只要满足了火工品爆炸的条件,便会发生火工品爆炸。
1.3.2 发生燃烧导致火灾或爆炸会造成构(建)筑物、设备设施损毁,甚至人员伤亡。
1.3.3 产生高温,一般炸药爆温在2300~4300℃,能引起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造成损失。
1.3.4 产生高压,一般为0.22~2.33×10MPa,击倒人员,破坏巷道。
1.3.5 产生冲击波,击伤人员,造成冒顶,摧毁设施,易引起顶板事故。
1.3.6 产生有害气体,主要是CO、NO、NO2、SO2。
1.3.7 火工品爆炸易造成群死群伤。
1.3.8 影响矿井局部安全生产。
1.4 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前一般无明显征兆,当剧烈撞击、挤压、高温引燃、通电等其中一个条件具备时,都有可能瞬间发生爆炸。
1.5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火工品事故可能引发火灾、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水害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 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 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 人员职责
2.3.1 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 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 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 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 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 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 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 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 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火工品爆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进行自救和互救,撤离事故现场。
3.2.1 运输途中发生爆炸时的处置措施
3.2.1.1 爆炸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惊慌失措、到处乱跑,在班组长统一指挥下,尽可能进行现场抢救,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发出警报。
3.2.1.2 现场人员应视爆炸地点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首先将未爆炸的火工品紧急转移到距爆炸地点较远的安全地区。不能转移时,应戴好自救器立即撤离爆炸地点,到安全地区躲避。
3.2.1.3 撤离爆炸地点较远的人员应注意警戒,防止人员、车辆进入爆炸区段,扩大灾害损失。
3.2.1.4 若运输火工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及时封锁现场,将火工品转移到安全位置,派专人看守,并在前后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立警示牌,迅速采取有效抢修措施,尽快使车辆恢复良好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告,煤矿立即派得力人员前往出事地点进行处理。
3.2.1.5 若发生火工品丢失、被盗、被抢,运输押运等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报告调度室和公安机关(电话:110)。煤矿相关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2.2 火工品库房发生爆炸时的处置措施
3.2.2.1 爆炸发生后,库管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惊慌失措、到处乱跑,二人应齐心协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进行现场抢救,并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发出警报。
3.2.2.2 库管人员应视爆炸库房情况,首先将未爆炸的火工品紧急转移到库房外较远的安全地区,并及时利用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救灾。当情况紧急不能转移、救灾时,应戴好自救器立即撤离火工品库房,并关闭抗冲击波密闭门和抗冲击波活门。
3.2.2.3 库管人员撤离库房后,应到库房入口上下风流段安全地区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车辆进入爆炸区段,扩大灾害损失。
3.2.2.4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采取救援行动。
3.2.2.5 若发生火工品被盗、被抢,库管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报告调度室和公安机关(电话:110)。煤矿相关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2.3 爆破地点发生爆炸时的处置措施
3.2.3.1 现场所有人员听到爆炸声,须立即张大口,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同时立即戴好自救器,就地卧倒。
3.2.3.2 现场人员应保持情绪镇定,切忌乱跑,在跟班干部和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视现场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未爆炸的火工品紧急转移到距爆炸地点较远的安全地区,条件限制不能转移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带好自救器向有新鲜风流的巷道撤退,并及时向矿调度和本单位报告。
3.2.3.3 若退路被堵,应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或安全地区。若难以疏通,要佩戴好自救器,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场所,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
3.2.3.4 撤离灾区的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组织警戒、断电、维护灾区通风系统等措施,防止引起更大事故。
3.2.3.5 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救灾方案,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救灾工作。
3.3 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 注意事项
4.1 戴上自救器后绝不能因为吸气干热而把自救器拿掉。未达到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以免有害气体毒害。
4.2 撤退时控制行走速度,呼吸要均匀。
4.3 现场人员应保持镇定,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坚定信心,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4.4 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戴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4.5 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4.6 逃避火工品爆炸灾害时,按规定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撤离,人员严禁走含有有害气体的总回风巷和皮带回风巷。不可图省事或有侥幸心理,也不能犹豫不决。
4.7 在场的干部和有经验的老工人要发挥核心和骨干作用,组织和领导其他职工统一行动。
4.8 受困人员必须稳定情绪,尽量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节约照明。对伤员应注意保护与照顾。
4.9 饮水时应选择适宜水源,并注意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4.10 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现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
4.11 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险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
4.12 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4.13 长时间被困在井下人员上井应避开强烈的光线,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
4.14 事故抢救前先检查爆炸区域的有害气体情况,按照先抢救幸存者(先抢救重伤、后抢救轻伤),后运送死亡人员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
4.15 火工品运输发生交通事故或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被抢、被盗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并向煤矿调度室、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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