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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妥善应对可能或突然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公司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四﹚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救援组织体系
泽州县凯达铸造厂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领导小组及职责
泽州县凯达铸造厂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凯达铸造厂厂长担任,成员由各车间、机电部、安全部、办公室、财务部及其他部门领导组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办公室,作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传达小组指令,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担任,具体职责是:
1、组织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各项目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2、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3、跟踪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铸造厂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
4、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铸造厂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5、按照铸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职责
1、机电部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安全监察;形成档案和数据库,提供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发生事故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发展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就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地区的安全状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安全部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助有关单位实施事故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3、各车间职责:协助应急车辆的调度,联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向公司报告事故伤病人员救治工作情况;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
4、办公室职责:负责督车间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的应急监测,提供环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报告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向公司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方案;配合参与污染物质处置工作。
5、财务部职责;负责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应急物资、设备的资金情况。
6、其余各部门及参建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范围
重点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二)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设施;
( 2 )机电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 3 ) 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2、安全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3、预警信息采集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5、预警措施
特种设备设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1﹚建立凯达铸造厂特种设备安全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估、分级管理。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3)制定针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可能发生可能发生的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实施程序;
(4)建立能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的物资、器材、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