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中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是最理想防毒措施。
2)降低毒物浓度: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亦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2)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3)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3)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
4)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5)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6)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
(1)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心脏病、高压病、过敏性皮炎及有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2)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
(3)地下室防水作业施工,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员定好联络信号,此外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2、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
2)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5)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和健康证上岗。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8)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
9)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
10)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
11)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12)不进食含有毒素的食物,如河豚、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物。
13)不要自行乱采摘、进食山上及野外野生蘑菇。
14)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隔餐的饭菜要加热煮透才食用。
15)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
3、发现中毒事故的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
2)食物中毒的特点:
(1)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2)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雨及暖湿的季节。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
4)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5)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带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6)地下室外壁下的中毒、窒息者时应用安全带系好其两腿根部及上体,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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