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XX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全院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组:
组长:潘伟庆(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队长:陈锐(党总支副书记)、杨于亮(业务副院长)、金莉君(后勤副院长)、周小华(行政副院长)
成员:刁玲(医务科科长)、杨泉(护理部主任)、姜春霞(预保科科长)、黄林(政工科科长)、诸世英(行政办公室主任)、唐容(党办主任)、于渊(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波(设备科科长)、夏勤(总务科科长)、张贵安(财务科科长)、蔡毅(药械科科长)、颜卓(医保办主任)、付建华(信息科科长)以及各科主任和护士长。
工作职责:
1、在县委、政府、卫生局领导下,保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信息,与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交流信息。
3、协助政府、县卫生局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4、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院内群体性伤病员的接诊、转诊工作。
(二)成立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抢救组:
组长:杨于亮(业务副院长)
成员:刁玲(医务科科长)、杨泉(护理部主任)、蔡毅(药械科科长)、姜春霞(预保科科长)以及各科主任、护士长。
工作职责:
1、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遣。
2、对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组织救援工作人员、药品、器材、救护车辆。
3、对参加突发事件卫生救援应急处理的医务人员,应根据疫情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现场急救。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信息报告
(一)医院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县卫计局。
(二)医院要每日向县卫计局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四、医疗卫生救援物资储备
医院要准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等,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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