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燃气突发事故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环境保护法》《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从事城镇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城镇燃气发生连续停止 5000户(或以上)居民燃气24小时(或以上)的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1、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镇气源或燃气、液化石油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城镇气源终止。
3、地震、供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上游、中游、下游站址以及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城镇主要燃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燃气、液化石油气。
5、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按照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局职责,明确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燃气企业、咨询机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分组管理、分区负责。建立市政府负责、各部门分级负责的城市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时间、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组,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燃气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市内各级燃气、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燃气、液化石油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燃气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市燃气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发改局、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灵武市安欣燃气有限公司、灵武市劳动服务公司就业局液化气供应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住建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部署事故抢险准备工作;
(2)组织燃气事故抢险工作;
(3)安排督促抢险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落实情况;
(4)根据事故发展情况,组成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随时检查上报事故抢险的情况;
(5)当事故无法控制时,适时联络驻地部队,请求支援,疏散周围居民、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2、现场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应急抢险现场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和分工如下:
宣传动员组:组织事故发生区域居民转移,做好被转移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
组 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宣传部工作人员2名
安全督查组:提供安全指导、现场督查,并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组 长: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安监局工作人员2名
道路保障组:负责事故抢险设备、物资、车辆、人员疏散等道路运输工作。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4名
警戒灭火组: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周围居民疏散及转移工作;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及主要道路的畅通,确保转移工作顺利完成;消防大队组织现场灭火行动和营救受伤人员工作。
组 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公安局工作人员15名
资金保障组:提供抢险救灾所需资金和受伤人员入院及转移人员安置后的资金支持。
组 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市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环境监控组:负责气体泄漏浓度、气体扩散速度及范围的测量,并将准确数据上报指挥部。
组 长: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环保局工作人员2名
物资保障组:负责燃气抢险所需救援物资的协调、调配,保障应急抢险正常进行。
组 长:市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发改局工作人员3名
气象分析组:负责分析气候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组 长:市气象局副局长
成 员:气象局工作人员2名
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中毒人员的抢救及医护工作。
组 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市卫生局工作人员5名
技术抢险组:负责抢险专用设备、物资供应,研究事故抢修方案,并组织事故抢修工作,险情排除后及时上报指挥部。
组 长: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 员:灵武市新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4人
三、无法预料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当发生自然灾害(造成危险源倾斜或倒塌)、周围发生爆炸或火灾,会威胁到危险源的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引起的泄漏事故,泄漏时又因季节、风向等因素影响。气体泄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波及周边范围,无风时1000米左右,顺风时4000米左右,当发生泄漏事故时,应采取如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指挥部技术抢险组报告,由技术抢险组确定事故等级后,及时上报市燃气应急抢险指挥部,拉响警报器,并切断事故源。
2、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命令各工作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各工作组接到命令后迅速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按各自工作职责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泄漏,应迅速查明泄漏情况,未造成大量泄漏时,可采用切断泄漏部位气源或倒罐等处理措施,以自救为主,若无法实施抢救,应立即报告指挥部。
5、技术抢险组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指令,先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如泄漏部位不能控制,应向指挥部报告或提出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6、当周围发生爆炸或火灾情况时,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气体浓度戴好空气面具,查明现场有无中毒、受伤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受伤者营救脱离现场,并将消防水注入到危险源各部,加大周围湿度,降低危险程度,监控安全隔离带情况。
7、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
8、环境监控组应及时查明可燃气体的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对泄漏下风向扩散区域进行监测,确定结果,检测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的群众撤离或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四、事故类别及预防措施
(一)大型漏气
大型泄漏是指管道断裂、设备操作失控、储罐开裂所造成的大范围漏气。当发生大型泄漏时,工作程序如下:
1、首先了解漏气的时间、地点、车辆进入道路及当时全线输气状态,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立刻到达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抢险方案,各组将人员定位,技术抢险组进行抢险。
2、指挥部与供气单位联系,停止供气。
3、关闭事故段上、下游阀门,通过放空事故段,至管线内呈微正压,并根据实际控制此状态。
4、检测安全后进入事故点,在事故点两侧3--5米左右开孔封堵,检修焊接破裂管段,在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现场,恢复通气,同时做好记录并整理归档。
(二)小型漏气
由于腐蚀作用,管道形成点腐蚀或施工时沙眼穿孔,孔径范围在10mm以内。由于腐蚀作用,管道形成面腐蚀强度减弱或材质存在缺陷,在交变应力作用下,产生裂纹,裂纹长度在150mm以下。对于这类问题可采取不停气,不放空,在维持生产情况下,用带压堵漏的方法解决。当发生小型泄漏时,工作程序如下:
1、首先了解漏气的时间、地点,车辆进入道路及当时全线输气状态,同时指挥部及各组立刻到达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抢险方案,各组将人员定位,技术抢险组进行抢修。
2、派人到现场消防警戒(根据漏气地点,哪个站能先到达,就由哪出车派人),进一步落实漏气情况。
3、与上下游调度联系,在不耽误为用户供气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输气量,降低沿线压力。
4、抢修队根据现场返回信息,带上相应的工器具、设备、材料赶到现场,组织抢修,直至不漏气,及时恢复原来管线压力,观察、测试不漏气后,做好恢复供气工作,同时做好记。
(三)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管道日常巡线工作,派专人进行管道巡线。
2、对管道沿线地方居民、企业进行安全宣传。
3、管道沿线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标语,事故紧急调动中心电话。
4、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及保养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5、严禁超液位、超高压及超高温等现象。
6、危险源区域禁止吸烟,带火种,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
7、维修时,使用防爆工具。
8、安装气体浓度报警仪,进行监控。
9、防止其他施工单位对管线的破坏。
10、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1、严禁带气作业(特殊情况申报上级部门批准)。
五、善后处理
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2个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善后工作。
1、由市安监局牵头,消防、质监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2、以技术抢修组人员为主,组成维修小组,研究制定维修方案并立即实施维修,及早恢复生产。
六、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确定事故被消除后,由总指挥下达撤消命令,恢复正常程序。由技术抢险组下达设备运行命令,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七、信息发布
对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中、小事故由市住建局负责发布,重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中央、自治区驻灵新闻单位、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八、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切实做好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治安维护等工作。
1、人力保障。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环境监控,以及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运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市住建局和各燃气公司研究提出,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燃气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3、物资保障。技术抢险组和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紧急配送,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
5、治安维护。公安、武警中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九、监督管理
1、加强预案演练。市燃气应急抢险指挥部要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各应急部门协同配合和各专业技术队伍保障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作战能力。演练结束后,由抢险技术组对演练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2、加大宣传和培训。市燃气应急抢险指挥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燃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指挥部要有计划的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加强责任与奖惩。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燃气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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