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为防止工程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工程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建筑管理规范,一旦发生事故,应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王建华
负责人:刘高峰
安全员:张云
成员:宋万斌、方刚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类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工程事故处置预案;
2、加强工程检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工程安全施工宣传,发动全员抓好安全施工生产;
4、遇到灾害天气(台风、暴雨、雷电、冰雪、超高温等恶劣天气),要发出预警,责令工程停工;
5、处理各类工程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工程事故处理
1、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配合职能部门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2、发生人员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正确方法,进行初步救治;
3、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县安检局、公司安环部、甲方生产管理部等主管部门;
4、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保护好事故现场;
5、用电引发的事故,在第一时间由专业人员切断电源,防止后续事故发生;
6、责任部门抓紧落实事故整改工作,尽快恢复施工。
三、事故责任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展开调查取证,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2、由施工方、监理方违反操作规范引发的安全事故,按国家规范由政府职能部门作相应处理。
四、联系方式
项目部办公室: 0377-65823588,总指挥:13598212820,刘高峰:158387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