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蒲县各类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蒲县各类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企业复工后的输入、传播和蔓延,全力保障全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蒲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各类企业复工后疫情的预防、宣传、监管协调、舆情掌控及按时报告等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席江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关 健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胜利县工信局局长
田 盈县卫体局局长
张国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俊虎县发改局局长
乔龙奎县住建局局长
赵志峰县交通局局长
王宝铭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史建安县能源局局长
乔文平蒲城镇镇长
史潇荣黑龙关镇镇长
郭勇伟克城镇镇长
王 峰薛关镇镇长
芦 旌太林乡乡长
庞志刚乔家湾乡乡长
孔令峰山中乡乡长
刘红艳古县乡乡长
张建伟红道乡乡长
付 娟 社区管委会正科级干部
成员:各类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工信局副局长贺建彬担任。
二、实施范围
春节期间放假停产的各类企业和春节期间未放假的企业(包括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行业企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联防联控。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的原则,属地负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三)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果断决策,紧急处置,信息畅通。
四、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全县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坚决打赢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力争实现“五个零目标”,即摸底排查零漏网、企业人员零感染、危险救治零死亡、集访事件零出现、生产事故零发生。
五、防控措施
(一)落实法人负责制
提高政治站位。各类企业人员返岗复工后,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和“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要求,严格落实省委“五严五防”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通知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等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细做实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和考验期,各企业要立即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法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企业法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对疫情防控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检点,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制定应急预案。各企业要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摸排每位职工情况,精准施策,精准防控,做好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的疫情防控,落实相关工作安排。授权企业法人在有效防控的前提下,灵活组织企业职工到岗上班。
(二)延迟复工复产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8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各类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除春节期间未放假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春节放假停产的各类企业都要延迟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
(三)做好返岗前疫情防控
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健康状况摸底调查,掌握返岗前是否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史。若有,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满14天,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返岗。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就医。
全面整治环境卫生。返岗前要对企业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强化日常防控
建立进出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企业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要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及体温测量工作,在疫情解除前尽量避免安排外来人员来厂参观,对于必要的商务洽谈或者技术支持活动,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加强通风消毒。日开窗通风至少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保持空气流通、新鲜。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间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应暂缓开工;开工时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同时,人间距尽量保持1米以上。
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确需组织的,活动前做好场所预防性消毒、监测体温、佩戴口罩等预防性措施。集体食堂实行错时、错峰分散就餐,不要长时间停留。
实施分散办公。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灵活安排员工办公作业。除必须岗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上班,或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分散作业、分散办公,减少现场工作人员。
(五)完善健康管理
建立监测制度。每日早、午对职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企业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因病缺岗追踪制度,实行日报告,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保持个人卫生。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手遮挡口鼻咳嗽后、饭前便后,要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75%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揉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六)加大宣传教育
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七)严格应急值守
在疫情结束前,各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安排骨干人员专门负责,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联络畅通、信息畅通。
(八)快速应急救治
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长期监测和防控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经发现发烧、咳嗽、咽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进行诊治与隔离。同时要对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组织救治的同时,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如果诊断为确诊病例,须在1个小时内将疫情报告县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全面落实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社会多做贡献。
(二)严格履行程序。对未复工复产的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梯次复工、分类处置、严防严控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报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未开工复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属地乡镇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中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初审通过,并报县政府批复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落实“五个一律”。即企业未制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未配备齐全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厂区、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未完成消毒一律不得复工复产;敏感地区返回的从业人员或近14天与敏感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者,没有指定医疗机构的体检合格报告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未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列入专项督导组的重点督查内容,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于责任不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存在侥幸、麻痹、松懈思想导致疫情蔓延的工作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行日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疫情解除之前每日9点前向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汇报。
蒲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方式:
办公室电话:0357-5328019
联系人:殷建荣15135706550
王冬梅13835360480
田海燕13935733737
邮 箱:lfpxg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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