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XXXXX村第一书记 副指挥长XXXXX村党支部书记 XXXXX村民委员会主任 组 员XXXXX村党支部副书记 XXXXX村团支部书记 XXXXX村妇联主席 XXXXX村扶贫信息员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XXXXX屯队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