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突发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风等自然灾害,提高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和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及协调水平,使预防灾害工作能有序开展并使之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城投总公司下发《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知的精神,本厂特制定《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指导防汛防台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规定》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防汛条例》
《上海市防汛工作规范(试行)》
《上海市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上海城投总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突发性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方针与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确保安全和生产运行正常是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的首要任务。
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3)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4)依法防汛、公众参与。
(5)坚持防汛、抗雷雨大风统筹原则。
(6)坚持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汛、抗雷雨大风安全工作机制,成立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本厂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厂内雨水防汛和排涝队伍(以下简称“雨水防汛队伍”)组成如下:
2.2主要职责
2.2.1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抗雷雨大风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制定并修改本单位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本厂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
(2)部署年度防汛、抗雷雨大风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汛、抗雷雨大风职责,落实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雷雨大风准备工作。
(3)遇大暴雨、大洪水、台风、雷雨大风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时,要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防汛抗灾抢险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损失,并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及时汇总情况,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4)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恢复生产,安排生活。
2.2.2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⑴组长为崇明城桥污水处理厂防汛、抗雷雨大风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及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统筹实施。
⑵设备工程师负责防汛、抗雷雨大风预警期间防范措施的检查和应急处置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⑶工艺工程师负责生产运行的工艺调度工作和紧急处理方案的制定。综合管理员负责接收防汛、抗雷雨大风通知和其它与防汛、抗雷雨大风有关的传真文件,并及时送至运行总监或电话汇报。
⑷工艺工程师负责生产运行重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其它有关安全措施计划和安排,并监督实施。
⑸工艺工程师负责生产运行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现场巡视,报送设备故障。
⑹设备工程师负责生产运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并组织对突发故障的抢修。
⑺综合管理员负责道路和绿化区域雨水防汛和排涝工作,负责防汛抗灾物资及器材的准备、发放和回收,负责值班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绿化单位负责厂内雨水防汛和排涝的实施,对雨水防汛的物资和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准备工作
3.2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应做好如下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体员工预防自然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雷雨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雷雨大风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雷雨大风责任人、防汛、抗雷雨大风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雷雨大风服务组织的建设。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预案,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风等不同自然灾害制定相应的预防方案。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抗雷雨大风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抗雷雨大风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6)防汛、抗雷雨大风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7)防汛、抗雷雨大风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抗雷雨大风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进行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的培训和防汛、抗雷雨大风演练,确保应急响应措施关键时刻的顺利实施。
3.3各部门生产预防准备工作如下:
(1)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2)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3)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4)设备部门按汛期设备检查、维护保养计划组织人员实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生产运行中发生故障和屋顶漏雨时,及时抢修。
3.4预警机制
根据市气象局、新闻宣传、通信或防灾减灾机构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防汛预警通知向各部分及下属单位公布相应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具体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以《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为准。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快速组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汛;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目标。
4.2预警信息的报送和发布
本厂预警信息的来源有:
(1)天气预报信息,该信息由上海市气象台提供。
(2)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关于灾害性天气的发文。
(3)中央控制室关于灾害天气的收文。
上述信息来源由信息接受者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根据预警信息并结合厂内生产运行状况,判明应急等级,进行预警信息和应急等级发布,各部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按应急等级启动预案。
防汛、抗雷雨大风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值班
根据发布防汛、抗雷雨大风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抗雷雨大风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抗雷雨大风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抗雷雨大风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1)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2)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3)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雨水防汛队伍到位;
(4)红色预警时,防汛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雨水防汛队伍到位。
5.1指挥和调度
根据预警信息等级和厂内生产运行状况,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不同预警等级的防汛、抗雷雨大风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由其授权人负责指挥和调度。
防汛、抗雷雨大风紧急状态下的调度,以内线电话或对讲机通知的形式,发布调度指令。
(1)蓝色预警时由运行班长负责调度;
(2)黄色和橙色预警时,由运行总监负责生产运行调度;
(3)红色预警时,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授权人负责调度。
现场出现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报运行总监。
5.2抢险救灾
(1)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3)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3)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8应急结束
(1)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汛、抗雷雨大风应急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2)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9培训和演习
培训和演习是防汛、抗雷雨大风工作在关键时刻顺利展开的重要保障,各部门需建立相应的防汛、抗雷雨大风培训和演习制度。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防汛、抗雷雨大风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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