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爆炸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爆破全规程》GB6722-86,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爆破器材、化学危险品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防爆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基层各单位负责人
2.2公司防爆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部)。
电话:0000000
紧急电话:火警119、巡警110、救护120
2.3主要职责
2.3.1防爆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防爆炸应急预案”,组织专项检查,做好防爆炸应急的准备工作;
2.3.2组长全面负责防爆炸应急工作。并依据险情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爆炸物品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防爆炸应急预案的布置的落实情况,组织对爆炸事故的协助调查工作,评价并完善应急预案;
2.3.4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制定“防爆炸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爆破器材、化学危险品的检查监督。负责预案的实施,负责爆炸事故的通报及牵头调查处理工作;
2.3.5相关成员部门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机械、船机设备的疏散和救援、现场保护和伤员的抢救,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工作程序
3.1应急准备
3.1.1工程管理部、基层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爆炸应急预案组织,制定本单位防爆炸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3.1.2工程管理部、基层各单位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司爆炸物品管理办法》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1.3对易引发爆炸的重点部位,进行全过程监控,定期检查不间断巡查。
3.2应急响应
3.2.1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目击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警并同时报安全质量监督部,简要说明情况;
3.2.2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防爆炸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爆炸现场;
3.2.3事故责任单位应迅速了解爆炸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单位防爆应急预案,在确认再无爆炸可能的前提下进行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2.4事故现场总指挥
a.要根据了解爆炸现场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发布救援行动命令;
b.必要时可同时启动《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时疏散人员及船机、机械等设备;
c.随时协调解决事故中出现的问题;
d.积极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确定爆炸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机械、船机设备损坏情况。
3.3应急措施
3.3.1发生爆炸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急小组应立即逐级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3.2防爆炸应急小组,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发布命令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3.3.3组织人员疏散爆炸现场机械、船舶,迅速扑灭因爆炸引起的火灾,减少损失;
3.3.4组织车辆对伤情较重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保证现场通道畅通;
3.3.5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派专人进行警戒,等待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
4、纠正与完善
4.1爆炸事故单位应对防爆炸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
4.2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爆炸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的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公司防爆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爆炸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