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结合井下作业施工的实际情况,识别出潜在的主要风险,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井喷失控事件进行研究,制定完善本应急预案。其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应急行动,提高作业公司突发井喷失控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井喷失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1.2.2 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通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应对井喷失控事故的处置。
1.4 编制原则
1.4.1 以人为本。将应急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高效、有序应对。
1.4.3 分级负责。把公司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达到指挥便捷、专业对口、反应快速的要求。公司负责突发事件的早期预防、联合救援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1.4.4 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推进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4.5 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立足各部门、各单位和专业公司的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等应急资源,科学配置和使用,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避免重复建设,确保救援实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公司井喷失控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工作组组成。
2.1.2 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
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是公司应对井下作业井控应急突发事件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重、特大井下作业井控应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指 挥:公司经理 公司党总支书记
副指挥:主管副经理 公司其他副经理及责任工程师
成 员:生产办主任、综合办主任、安全组组长及各作业小队队长
2.1.3 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
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下设井下作业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组。机构组成如下:
主 任:公司主管副经理
副主任:公司责任工程师、生产办主任、安全组组长。
成 员:生产办、安全组、车队队长、各作业小队的队长和副队长
应急值班室设置在公司调度室,承担24小时值班。
电话:
2.1.4 应急队伍
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包括信息组、通讯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医疗救护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经费保障组、紧急避难保障组、安全疏散组、紧急检测组、专家组、气象组、应急恢复组、事故调查组、应急抢修工作组。
2.1.5 井喷失控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是现场应急救援的第一工作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授权下,行使现场应急指挥、处置的职责。
指 挥:事发单位主要领导
副指挥:事发单位主管领导
成 员:事发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
2.1.6 公司井喷失控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图
图2-1 井下作业公司井喷失控应急组织体系图
2.2 职责
2.2.1 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
作为公司井喷失控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对井喷失控应急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责如下:
①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② 启动本应急预案;
③ 在应急状态下调动、协调一切资源和力量;
④ 根据应急状况,下达保护公众、员工、环境、企业设施以及事故的救援和控制行动指令;
⑤ 确定向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主管部门申请支援。
2.2.2 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
日常职责:
① 组织制订、修订《井下作业公司井喷失控事故应急预案》;
② 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③ 负责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临时交办的事项。
应急职责:
① 负责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做好各项应急记录;
② 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汇总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评价,提出建议;
③ 接收应急报告,及时汇报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
④ 传达领导指令,指派、督促相应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
⑤ 组织协调各单位应急队伍,调动一切资源,实施预案;
⑥ 及时将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公司值班室;
⑦ 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井喷失控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应急结束后,整理应急总结,报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并做好备案。
2.2.3 井喷失控应急队伍
2.2.3.1 应急抢修工作组
① 按照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和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的调派,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② 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应急措施,组织实施井喷失控事故处理;
牵头部门:公司生产办,配合部门:公司安全组
2.2.3.2 其他应急工作组按照公司总体预案规定的职责执行。
2.2.4 井喷失控现场应急指挥部
① 根据灾情、相关预案要求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各部门、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灾害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② 实施属地管理,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稳定局面;
③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秩序;
④ 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拟写应急处置情况书面材料报公司应急办公室。
3 分类分级
3.1 事件类型
井下作业井喷失控属于突发性事故灾难
3.2 事件分级
按照井喷失控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预案分为四级。
3.2.1 一级井喷事故(Ⅰ级)
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2.2 二级井喷事故(Ⅱ级)
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3.2.3 三级井喷事故(Ⅲ级)
油气井发生井喷,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的井喷事故。
3.2.4 四级井喷事故(Ⅳ级)
发生一般性井喷,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的事故。
4 应急报告
4.1 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井喷失控指挥部汇报,由应急指挥启动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事发单位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控制情况,应及时续报相关信息。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及时报送处理结果。
4.2 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报告,报送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具体内容包括:
4.2.1 报告时限
井喷失控报告单位在接到井喷失控报告10分钟内,向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报告。
4.2.2 报告内容
① 井喷事故发生时间
② 井喷事故发生地点
③ 施工队伍情况
④ 该井基础数据(井型、井深、油(气)层、压井液性能、防喷器型号等)
⑤ 井喷事故程度
⑥ 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5 应急准备
5.1 应急队伍准备
应急队伍以公司各小队组建的应急队伍为主,队伍应做到人员整齐、训练有素、应急救援能力强的条件,其他各基层单位的应急队伍在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调配下,做好随时增援的准备。
抢险救灾单位设立抢险救灾指挥组织,配备抢修、抢险设备和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交通、抢险救灾工具和物资,指定专门人员随时与公司生产保障系统应急办公室搞好联络,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5.2 应急物资准备
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公司生产办、综合办为主,材料库负责大宗器材采购。物资储备做到种类齐全、保质保量,统一调拨应急物资。
5.3 应急设备准备
应急设备以材料库为主,应急设备做到设备完好、运转正常、随调随到的条件,生产保障系统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
5.4 其他应急资源准备
公司提供医疗救助设备、急救车辆、药品、器具、客运车辆;公司核算组提供应急资金保障;由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负责请求政府机构提供公安、气象、卫生防疫、环保部门的救援及城市驻军和武警部队的救援。
6 启动条件
6.1 任何情况下,发生井喷事故的单位都需要立即上报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由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指挥启动本预案。
6.2 事故单位发生井喷事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司应急值班室汇报,公司接到事故报警后,初步评估确定事故级别为Ⅰ级、Ⅱ级井控事故时,在启动公司井喷失控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在2小时内以快报形式上报应急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发生险情的单位可越级直接向上级单位报告。
公司应根据大庆石油管理局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向管理局及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6.3 发生Ⅲ级井控事故时,公司在接到报警后,在启动公司井喷失控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24小时内上报创业集团应急办公室。
6.4 发生Ⅳ级井喷事故,要启动公司井喷失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处理。
7 应急处置
7.1 应急上报
7.1.1 启动
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汇报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信息,由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起草,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指挥审核后,公司办公室上报集团办公室。
7.1.2 报告
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召开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以及有关部门应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救援工作,发出启动预案指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① 听取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汇报,决定是否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② 发布公告,动员全公司力量投入事故救援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③ 研究部署救援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组织救援队伍前往事故现场抢险救灾。
④ 组织应急工作组,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⑤ 向地方政府汇报事故和救援工作情况,视事故需要,申请给予人力、物资、设备等方面支持。
⑥ 研究部署事故后恢复等工作。
⑦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7.2 救援队伍的组织
7.2.1 工程抢险
公司安全组、生产办迅速组织公司其他基层单位抢修事故现场被损坏的公路、通信、电力、供水等设施,确保各类基础设施及时恢复正常。
7.2.2 转移安置灾民
井喷失控事故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向当地政府发出转移通知,发布转移安置工作通告,安置组组织群众及时转移,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
7.2.3 医疗救护
医疗保障组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人员;及时检查监测事故地区饮用水源、食品的安全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
7.2.4 社会治安
各基层单位在公司安全组和生产办的组织下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3 救援物资的组织
紧急状态下事故急需的救援物资,启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应急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或者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灾后由有关部门用应急资金结算。组织车队优先运送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救灾物资运输的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材料库储备抢险用的井控设备和相关工具,在处理井喷失控事故时提供相应的井控装备和技术服务;事故施工小队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如重晶石等加重剂、钻井液处理剂等)的储备,为本单位现场人员配备人身防护设施,如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公司车队提供货物的运输服务。
7.4 现场应急处置
7.4.1 井喷应急救援程序
7.4.1.1 井口安装防喷器的井,组织应急人员按“四.七”动作迅速控制井口。
7.4.1.2 井口未安装防喷器的井, 尽可能多的下入油管,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组织人员加重泥浆实施压井作业。
7.4.1.3 井喷失控后,严防着火。井喷失控后应立即停机、停车、停炉,关闭井架、作业机、泵车(房)等处全部照明灯和电器设备,必要时打开专用防爆探照灯;严禁一切火源。
7.4.1.4 井喷失控后,通信保障组立即通知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的救助部门。
7.4.1.5 在确保抢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抢险突击队迅速将氧气瓶、油罐等易燃易爆物品撤离危险区,清除井口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并尽可能抢救其它物资和设备。
7.4.1.6 环境监测组测定井口周围及附近天然气、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划分安全范围。安全疏散组根据险情发展,对危险区域进行控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撤离。
7.4.1.7 通信保障组通知当地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救助,用消防水枪向油气喷流和井口周围大量喷水,同时抢险突击队尽快由四通向井口连续注水,防止着火和保护井口(在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标的情况下)。
7.4.1.8 若发生天然气井喷失控着火,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
7.4.2 人员伤害应急救援程序
7.4.2.1 现场人员应急救援原则: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救命,后酌情处理创伤。窒息、大出血、呼吸困难会在短期内死亡,呼吸心跳停止,立即组织医疗救护组或现场人员利用现场的条件进行现场急救。
7.4.2.2 医疗救护组实施现场救护的同时,根据情况与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制定救护方案, 组织、协调(医院、医生、车辆、护理人员)进行救护,同时把救护情况随时向应急总指挥汇报。
7.4.3 火灾、爆炸应急救援程序
7.4.3.1 根据火灾、爆炸的危险程度,安全疏散组划定危险区域,并用警戒带进行隔离。一般情况下危险区设定为距井口或着火点50-200米,如有二次爆炸危险时,危险区设定范围应酌情增加,并断掉电源,杜绝明火。
7.4.3.2 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现场的消防救援力量进行灭火,同时与附近的消防队取得联系,请求支援。
7.4.3.3 应急指挥部迅速调集附近的水罐车,拉消防水支援灭火。
7.4.3.4 安全疏散组指派专人登记进入救援现场的人员,人员撤离时要清点人数,准确掌握进出现场人员数量。
7.4.4 H2S泄漏应急救援程序
7.4.4.1 若发生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应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风向、现场布置等情况,迅速划定危险及安全区域。若H2S浓度小于10mg/m3安全区应设置在距油气井井口上风向的0.2km外;若H2S浓度达到20-30mg/m3时,安全区应设置在距油气井井口上风向0.5km外;若H2S浓度在30-150mg/m3范围内时,安全区应设置在距油气井井口上风向1km外,若H2S浓度超过150mg/m3时,安全区应设置在距油气井井口上风向2km外。
7.4.4.2 环境监测组在救援过程中对有毒气体进行监测,若H2S浓度不超过10mg/m3时,可进行观察,浓度不再增加可以继续进行救援。若H2S浓度达到20mg/m3时,监测仪发出报警,应停止救援,现场救援人员戴上防毒面具疏散到安全地带。
7.4.4.3 如果H2S浓度达到20-150mg/m3范围内,为防止中毒事故发生,现场救援人员应戴上正压式呼吸器。
7.4.4.4 实施救援人员要佩戴防毒器具,在井场上风头做好实施应急救助的准备。在实施救助过程中不得一个人单独行动。进入井口作业时,作业人员腰上必须绑好保险绳,绳头由井口外监护人员抓好,以便作业人员危险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7.4.4.5 如果H2S浓度小于150mg/m3,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控制H2S与空气混合浓度不超过4.3%,防止发生爆炸。
7.4.4.6 如果H2S浓度超过150mg/m3,立即进行点火。
7.4.4.7 非施工人员及距井口500m范围内的居民要撤离到安全地区。根据监测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撤离范围。
7.4.4.8 实施点火作业时,点火人员要戴防护器具,并在上风方向,离火口距离不少于10m,用远程点火装置进行点火。
7.4.5 环境污染应急救援程序
7.4.5.1 当出现环境污染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利用现场的条件对污染物进行隔离,同时了解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和消除方法,制定救援方案。
7.4.5.2 迅速与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调运处理污染物所需的物资、专业人员和设备。
7.4.5.3 当救援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要迅速向有关专家咨询解决的方法,并组织实施。
8 应急终止
当井喷失控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合灾害发生,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后,经公司井喷失控应急办公室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组意见后,报请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结束应急行动,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应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并向局属各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接到应急结束指令后,公司井喷失控应急指挥部指挥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解散。现场应急的终止仅代表事态影响区内的应急行动结束,并不代表全部的应急行动可以终止,善后工作由事发单位及有关部门继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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