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在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废弃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众多人员的伤亡或形成社会危害。为了加强对特大事故进行有效的控制并预先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使用、运输的途径、危害程序及可能涉及的范围因素进行分析,确保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达到抗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目的
(一)使任何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排除险情;
(二)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承担抢检、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使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事故,救护受害人数,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的目的。
三、本市的基本情况及危险源分布状况
1、基本概况,毕节市位于川、滇、黔三省交界处,是黔西北的大门。辖41个镇、乡、办事处共126.6万人。目前,我市范围内的危险源主要有:成品油经营网点。主要分布在城区六个办事处和朱昌、撒拉溪、清水铺、普宜、梨树、鸭池、长春等镇乡。
2、液化汽经营网点。主要分布在城区,共有二家充装站,11个经营门市。
3、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主要有市橡胶厂、官屯磷肥厂、市煤气厂、虎踞炮竹厂等生产企业。
4、使用或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主要有水厂、医院、汽车修理厂、农药经营点、装璜材料经营点等。
5、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单位。主要是物资部门,设在三板桥、大新桥、鸭池等镇、乡、办事处的爆管站或仓库。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
事故应急我、救援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本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救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有效处理。存在重大危险源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的抢救、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治,排查出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危险性概述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气体(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气团,飘散到较远的地方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处,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
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辐射强,使消防人员难以靠近,增大了灭火的难度;同时,附近的物体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扩事故的危害。爆炸碎片和冲击波能使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调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气体,威胁附近人员的安全。
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和易挥发的物质,使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到生产域以外的场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破坏等危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质泄漏到水、土壤中,会造成环境污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同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因此,工作中必须综合考虑。
六、重特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经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输电网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8289396、8285611。
(二)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救援组织请求援助;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设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9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由事故单位人员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护防用品和专用工具等。
参与危险源的控制一般由专业防护队伍和消防队伍组成。该组人员应具备专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配备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
2、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院;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此队伍由市急救队伍中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市医院和市疾控中心组成。医院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救治方案。
4、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市消防大队组成。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以及物资的转移。一般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对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此队伍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7、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输物资和人员,由当地政府组织熟读中美洲负责。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范围和危险物资的成人及浓度,划定范围和危险物资的成人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供指挥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9、专家咨询组:分析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方面的建议,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此队伍由环保部门负责。
七、应急救援实施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面“预案”的制定;统一安排、部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机关、单位组织重特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落实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学习工作。
(三)总指挥: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展开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四)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五)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以及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确定伤亡人员情况。(公安局电话:8223041,治安大队电话:8222541)
(六)消防部门: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及事故现场,事故得到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公务员的搜救工作。(消防大队电话“119”或8237799)
(七)卫生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措施,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贮藏和鉴定有害物。(市卫生局电话:8283188,市医院电话:8285865)
(八)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以及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并在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危害,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的处置。(环保局电话:8284060)
(九)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信息,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因素,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的流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气象局电话:8309165)
(十)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民政局电话:8303180)
(十一)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和恢复生产。(经贸局电话:8223418)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重大危险源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和协助提供救援抢险必须的资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提供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开发和预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露救援的各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特别重大事故和可能危及周边环境事故时,应及时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关或“119”报警)。报告或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爆炸、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别、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物资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后或报警后,迅速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指派应急总指挥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 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有效对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有效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水清毒。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现场和有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三)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3、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具有有毒物质的泄漏,必须使用正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剧毒有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九、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
定期组织针对特大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警戒区的设立等。
(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学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善,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以及警戒区的设立等。
(三)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保护,警戒区划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保护,有关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方案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进行安全教育。
十、其它事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进行重大危险源普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应急救援预案报主管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本预案从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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