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防汛工作,提高公司系统内防汛救灾能力和统一指挥协调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时,使事故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及储备粮等财产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修订稿;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2006年1月1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自2006年8月发布;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11月发布;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自2007年1月起施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2007年1月起施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系统企业遭遇突发性洪涝灾害和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威胁储备粮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临江靠河的易发生江河水患,地处低洼和仓房水位较低的易发生渍涝灾害,靠山的易遭遇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钢板仓等设施设备易遭受暴风雨雪袭击。
1.4工作原则
1.4.1按照“以防为主、措施配套、安全防范、万无一失”的要求,努力做好储备粮防汛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防汛水平,确保储备粮安全度汛。
1.4.2防汛工作实行粮食局、公司、承储企业三级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
1.4.3防汛以确保人身和储备粮安全为首要目标,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
1.4.4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因库而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4.5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实行全员参与,干群结合,平战结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公司防汛应急体系包括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见图—1)。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指挥中心成员由各处负责人、各库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储运科牵头,有关科室参加。各承储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图—1
2.2各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2.1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局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分析本辖区防汛形势,及时发布辖区汛情预警信息,并督促辖区内承储企业搞好预防预警工作。
(3)制定本单位防汛工作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组织成立本库防汛应急组织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开展防汛常识培训和抢险救灾预案演练。
(5)提前准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组织开展本辖区防汛工作和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提出加强防汛工作薄弱环节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督促整改。
(7)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遭遇洪涝灾害时得到有力援助。
(8)出现灾情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公司。
(9)组织或协助组织重大洪涝和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0)定期收集掌握辖区内防汛工作状况并上报公司。
(11)负责本单位的灾后重建工作。
2.2.2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粮食局、总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
(2)制定本单位防汛工作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落实。
(3)组织成立防汛应急组织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开展防汛常识培训和抢险救灾预案演练。
(4)提前准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遭遇洪涝灾害时得到有力援助。
(6)出现汛情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情况。
(7)组织或协助组织指挥重大汛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本单位的灾后重建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汛期及时从气象、水文部门了解全省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同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通告各承储企业。
3.1.2承储企业应加强与当地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当地雨情、水情以及大河、水库的堤防、涵洞等工程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灾和暴风雨雪灾害,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公司,同时通报全库职工知晓。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抢险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承储企业组建抢险突击队、抢险通讯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等,并配备防汛抢险应急技术指导组。
(3)预防特点。根据设施设备特点确定防洪特点,屋面防漏雨,门窗防飘雨,风口、仓门防进水,墙脚、门缝防渗水,供电系统防短路,粮情测控系统防雷击,钢板仓、机械棚防暴风雪。
(4)预防重点。明确重点防洪区域、位置和时间。
a.设定重点防洪区域。根据当地水患历史记载和承储企业地理位置标高,确定防洪水位警戒线后,将地处低洼、易涝、易洪区,背靠山体,地面、地上、地下以及库外周边排洪系统排洪能力不足的区域,统统划定为重点防洪区域。
b.划定重点防洪位置。将药品库、地势较低的储粮仓房、配电室、护坡、排洪系统以及库外处于主要排洪口的民用建筑和农作物等划定为重点防洪位置。
c.确定重点防洪时期。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预防主要在每年的5月至9月。
(5)现场处置方案准备。根据不同区域,分别修订完善防洪防御现场处置方案,主动应对各种情况引发的洪涝灾害。
(6)坚持值班制度。在汛期,公司安排值班,承储企业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汛情紧急期要加强夜间巡逻制度。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所处江河、水库即将出现洪水时,要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大河、水库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企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发布渍涝信息,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承储企业及时转移储粮、化学药剂等重要物资。
3.2.4山洪灾害预警
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的承储企业,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掌握预报警报。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划定易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区域和范围,落实加固或排险措施,一定区域内修筑挡洪墙。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暴风雨雪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暴风雨或暴雪时,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承储企业暴风雨雪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发布暴风雨雪信息,并做好预防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或组织该地区承储企业加强巡视,做好预防,必要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
3.2.6预警行动
汛期到来之前,对可能遭受洪水威胁的库点要修筑防范重大汛情的泄洪通道,修缮仓房屋面、地面和地下以及库外排水系统,及时疏通排水沟(下水管道),密封仓门通风口,仓门内设置防洪墙,加固护坡,钢板仓、机械棚顶部积雪及时清除。
3.3预警解除
汛情威胁消除后,防汛机构要及时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4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发生后,承储企业的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应急报告
4.1.1报告程序
承储企业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公司向粮食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毁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4.1.2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储备粮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和现场处置情况。
4.1.3报告要求
(1)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各级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处理。
(2)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时跟踪上报。
(3)属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由承储企业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事后上报公司。凡因险情、灾情较重,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要及时按程序上报。
4.2应急响应分级
4.2.1灾情分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
遭遇洪涝灾害,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
a.遭遇洪涝灾害,一次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b.因洪涝灾害,造成1至2人死亡。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
a.遭遇洪涝灾害,一次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b.因洪涝灾害,造成3至9人死亡。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
a.遭遇洪涝灾害,一次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
b.因洪涝灾害,造成10人(含)以上死亡。
4.2.2按照灾情分级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4.3应急响应行动
事故发生后按照如下流程(见图—2)实施应急响应。
4.3.1Ⅳ级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情况上报,并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防汛应急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动态以及抗洪抢险措施实施情况。
(2)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Ⅳ级响应。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部署防汛工作,做好为受灾承储企业紧急调拨防汛物资,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为粮食转移和防汛物资运输等提供救援保障,并加强值班。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奔赴一线,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必要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部队申援。
图—2
4.3.2Ⅲ级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响应,积极为受灾承储企业紧急调拨防汛物资,配合分公司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为粮食转移和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的准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带领工作组奔赴一线,参与现场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
(2)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部队申援。
4.3.3Ⅱ级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并及时上报粮食局。做好为受灾承储企业紧急调拨防汛物资,配合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为粮食转移和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的准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应急领导小组带领工作组奔赴一线参与抢救,根据预案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
(2)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部队申援。
4.3.4I级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辖区进入紧急汛期,公司应急指挥部部暑防汛工作。为受灾承储企业紧急调拨防汛物资,配合公司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为粮食转移和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的准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应急领导小组带领工作组奔赴一线参加抢险,根据预案抢险救灾,及时控制险情。
(2)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全力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部队申援。
4.4指挥和调度
4.4.1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4.2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公司的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4.5抢险救灾
4.5.1 出现洪水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 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4.5.3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单位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全库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5.4 处置洪水灾害和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抢险队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紧急控制
出现洪水灾害后,承储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7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响应级别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承储企业所有人员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防汛应急指挥部确保信息畅通。公布防汛值班电话,保证汛期通信畅通。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的手机在汛期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5.3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每个承储企业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防洪抢险需要,一般需要准备的防洪抢险物资有:管道疏通机、潜水泵、自带发电装置的抽水机、应急照明灯、手电筒、麻袋、编织袋、砂袋、防水布、塑料薄膜、铁铲、安全帽、救生衣、雨衣、雨靴等。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并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5.4仓房保障
受洪水威胁的承储企业应根据本库储备粮数量的多少,就近选择可用于临时储存储备粮的仓储设施,当洪水来临或受灾后可及时将储备粮转至安全地方储存。
5.5供电保障
后勤服务队协调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6交通运输保障
后勤服务队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组织,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储备粮需要转移时,负责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调配。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涝灾害的承储企业应依靠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本库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善后重建等工作。
6.1灾后救助
6.l.1受灾承储企业协助卫生部门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l.2受灾承储企业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结束后,防汛应急领导机构对全年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全系统防汛工作水平。
6.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涌现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公司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培训和演练
7.1培训
7.1.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1.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1.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2演练
7.2.1公司应急指挥部结合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2.2承储企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一次抗洪抢险演练。
8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公司负责管理,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抢险救灾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承储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预案,并定期演练。经过抢险救灾检验后,应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针对情况变化及预案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
8.1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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