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各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分类:
根据地震强度和其对造成的破坏或影响程度分为5类:
一类: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简称特大破坏性地震),烈度达8度以上,相当于本市范围内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
二类:严重破坏性地震,烈度达7-8度(含8度),相当于本市发生5.5-6.0级(含6.0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6.5级以上的地震。
三类:中等破坏性地震,烈度达6-7度(含7度),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5.0-5.5级(含5.5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
四类:一般破坏性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4.5-5.0级(含5.0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5.5级以上地震。
五类:强有感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3.5~4.5级(含4.5级)地震,一般不会导致人员伤亡,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三、事权划分
震后应急按地震分类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震应急工作由幼教中心组织负责; 五类地震应急工作由各园自行负责。 各幼儿园在实施地震应急工作中,须随时将了解到的震情、灾情向幼教中心报告,并酌情提出救援请求。
四、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幼教中心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燕 幼教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晓红 幼教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魏 涛 幼教中心副主任
吴 双 幼教中心副主任
成 员:机关全体成员及各园园长、保健组长 主要职责: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幼儿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各园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五、应急措施:
1. 要沉着冷静地面对地震,不能惊慌失措。
2. 措施
(1)发生地震时,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成人要先保护幼儿。
(2)平时要教育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教育幼儿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幼儿,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因为时间来不及。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酲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幼儿在一起,教育幼儿及给幼儿心里上的安慰。
六、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通讯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抢险救护人员及医护小组要实施救助工作。 其它水、电等维护工作由幼教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并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谣言。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幼儿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七、其它
1.要求各园园长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宁可千日无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各幼儿园要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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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幼儿园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