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受监的在建工程发生的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
1.建设工地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事故;
2.建筑房屋、市政桥梁倒塌、坍塌等事故;
3.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挖掘和清理;
4.建设工地火灾事故;
5、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洪杰任组长,王忠平、龚志洪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指挥。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具体名单和通信联系见附表一),其主要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及时调动抢险人员、器材、机械,参与组织指挥现场抢险。
现场指挥部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
(1)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
(2)指挥和协调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
(3)调集或解决清理障碍、堆积物所需的人员、车辆、物资器材;
(4)参加事故的调查取证和责任分析;
(5)帮助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重大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建设局联系电话86768926、86764357)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型、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及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2.值班人员或相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3.专家组和救援组都要到达救援现场,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组织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现场,应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挽救生命,尽快遏制事故的发展。
4.成立事故调查组或参加上级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有关抢救与排险队伍和物资的准备
将抢救与排险队伍和物资器材落实到有关单位(见附表二),下述单位在接到预先通知后,应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随时听候调动前往事故现场。
1.第一梯队
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大榭开发区港发基建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梯队,各准备抢险人员20名、运输车1辆、吊车1台、铲车1辆,在接到现场指挥部的通知后,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人员到位、机械状态良好,随时听候调遣。
2.第二梯队
大榭开发区兴港建筑有限公司作为第二梯队,各准备抢险人员20名、运输车1辆、吊车1台、铲车1辆,要求定人、定位、定器材,接通知后2小时内一切准备就绪,待命。
五、要求
1.大榭开发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于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小组全体人员及抢险单位参加的会议,部署和检查工作,核对和落实各抢险单位人员、物资、器材、联系电话等事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人员器材到位,准备充分。
2.各单位要对抢险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并进行必要的演练,提高技术,杜绝和减少抢险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附表一:
大榭开发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附表二: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人员分配表
单 位抢险人员运输车(辆)吊车(台)铲车负责人及通信联络姓 名手 机电 话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20111杨 鹏…………张猛辉…………大榭开发区港发基建有限公司20111沃海滨…………大榭开发区兴港建筑有限公司20111王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