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确保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凡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50人以上,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部门及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要配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紫金县概况
地理位置、国土及人口状况。紫金县地处东经114°46′—115°30′,北纬23°10′—23°25′,东连五华县,西接惠阳县、博罗县,南邻陆河县、海丰县、惠东县,北界源城区、东源县。全县面积3627平方公里(其中县城36平方公里),人口75.5万(其中县城10.3万)。
交通状况。紫金已构筑起以省道为主骨架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全县通车总里程1960公里,能快速沟通沿海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目前,省道河汕线紫河段二级加宽改造即将全线竣工,贯穿紫金县全境的广下线水泥路改造工程即将动工。交通便利。
气候状况。紫金县处于低纬度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累年平均温度20.5℃,历年极端最高温度35.2℃—38℃,最低温度-4.8℃—1.1℃;累年平均降雨量1753.9毫米,多数集中在5—6月间。
旅游资源分布状况。有紫金观、庙祖石南母寺、越王石、道姑岩、武顿山、白溪水库风景区、九和温泉、苏区革命遗址群、天子嶂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矿产资源分布状况。目前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藏有铁矿、锡矿、铅锌矿、钛铁矿、高岭土(瓷土)、大理石、石灰石、耐火石等32种,矿藏(点)170多处,其中铁矿、高岭土等储量大、品位高。
工业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县工业稳定发展,电力、矿产、服装、饮用水、建材、电子、医药、食品等行业有一定的规模。
三、主要危险行业和场所
我县比较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和场所是交通运输业,采掘业,旅游业,人员密集的加工业,民用爆破物品生产、储藏企业,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商业集贸币场和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
工业园和工业小区分布在县城和中心镇。新设立有金山工业园、东江金珠工业园和东江巨龙工业园,分别分布在县城、临江镇和古竹镇。工业小区有龙窝工业小区和蓝塘工业小区。
采矿企业分布在各镇。铁矿主要分布在青溪镇(宝山铁矿、宝山矿业公司铁矿);铅锌矿分布在上义镇(苏石坑铅锌矿)、瓦溪镇(上东铅锌矿);高岭土矿分布在苏区镇、龙窝镇、中坝镇、附城镇、好义镇;水泥石灰岩分布在附城镇。
民用爆破物品生产、储藏企业共5家,分布在城镇花果山(紫金化建公司仓库)和中坝镇富坑村(紫金县欢乐爆竹厂);瓦溪镇高车村(紫金县烟花爆竹厂);古竹镇新维村(紫金县古竹爆竹厂);附城镇林田村(紫金县供销社烟花炮竹专营仓库)。全县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共有3间,总容量1000立方米,分布在附城镇杨屋墩(紫金石油公司煤气分公司气站)、龙窝镇(富琴江气站)、义容镇和平村(金帆气站)。
全县有中型水库4座,分别是白溪水库、散滩水库、古竹新坑水库、响水水库。
全县共有加油站28家,其中县城5家。
全县公众聚集场所495处。其中中学37间,小学379间,幼儿园11间,集贸市场36个,公共娱乐场所7个,医院25间。紫金县城较大规模的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主要有紫金宾馆、龙腾宾馆、翠园宾馆、金虹宾馆、金惠大酒店、东都旅业、新世纪商场、金城购物中心广场、华建市场、永安市场、城东市场、县城老市场、县城中心市场。全县设有横水渡口3个,分别是古竹镇榄溪、江口和临江。
四、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县交通局负责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水上溢油、船舶污染水域;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横水渡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县水利局负责水库、河堤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县文化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工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县建设局、县公用事业局、县房管所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销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县经贸局、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县经贸局、县消防大队负责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县卫生局负责医院及有毒有害生产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和游艺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十五)县气象局负责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石油库、汽车加油站、民用爆破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及人口密集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督管理。
五、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
(一)指挥中心
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1、总指挥:县长
2、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和主管公安、卫生、交通、能源、财政的副县长,发生事故单位的主管副县长及镇长。
3、成员:县经贸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消防大队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二)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前线指挥
l、火灾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消防大队长
副指挥:县消防大队主管防火工作的副大队长
2、矿山石场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经贸局局长
副指挥:县国土资源局主管矿山石场工作的副局长
3、中毒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卫生局局长
副指挥:县公安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4、民用爆破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县公安局主管爆炸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县消防大队长(或副大队长)
5、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6、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交通局局长
副指挥:县交通局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7、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副指挥:武警紫金县中队长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指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副指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工作的副局长。
(三)救援队伍
1、抢险救灾队伍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武警紫金中队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
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城公用事业局、县房管所、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单位参加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县交通局组织水上交通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矿山石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由县卫生局组织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医务人员为主的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3、治安队伍
由县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
4、联络通讯队伍
由县电信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障通讯畅通。
5、供用电安全队伍
由县供电局组织特大安全事故现场供用电安全抢险队伍,保证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后勤物资供应队伍
由县发展计划局牵头,县粮食局、县物资总公司、县石油公司、县商业总公司等部门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四)救援实施办法
1、任何部门单位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县政府(电话:7822208、7822205)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话:7811176、7822176)。
2、“110”、“122”接警后,公安维护社会治安队伍须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将情况向县抢险救灾总指挥报告。
3、“119”接警后,消防抢险救灾队伍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县抢险救灾总指挥报告。
4、县卫生局接警后,须立即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现场展开救护行动,同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险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县抢险救灾总指挥。
5、接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武警紫金县中队等抢险救灾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人员,视事故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损失。
6、县气象局负责向县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如特大事故的起因是雷击造成,县气象局应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查明事故原因。
7、县卫生局、县卫生防疫站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8、事故单位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事故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要积极妥善处理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9、县民政局负责死难者的后事处理工作。
10、发生特大事故由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新闻公报。
(五)指挥中心职能
l、负责紫金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修改。
2、督促各镇政府、县直各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督促公安、消防、武警中队、卫生、建设、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4、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5、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情况。
六、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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