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快速、有效地对xx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以下简称“发电事业部”)所属企业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迅速恢复生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事故。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事业部及所属企业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对突发威胁人身安全的事故,要以救人为主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理。
1.4 危险性分析
1.4.1 危险因素分析
1.4.1.1 在设备检修时,由于所做安全措施没有到位或不全,或者是检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检修人员烫伤、触电、高空坠落等。
1.4.1.2 机组在运行中由于操作原因或者是设备原因,造成机组突发异常运行,可能造成汽水系统高温、高压管道及压力容器爆破高温高压蒸汽烫伤、触电、高空坠落、机组飞车等。
1.4.1.3 因围栏、孔洞、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
1.4.1.4 危险化学品泄漏有较大的人身伤害危险。
1.4.1.5 电缆、油系统着火。
1.4.1.6 氢系统着火处置不当。
1.4.1.7 锅炉制粉系统爆炸。
1.4.2 危害辨识及分析评价
1.4.2.1 火灾:制氢站、氧、乙炔站、油罐区、卸油站台,生产及行政办公楼;可能造成的生产人员及周边地区居民的人身伤亡,危险等级1级;
1.4.2.2 中毒和窒息:化验室、水处理、管道清洗酸、碱泄漏,可能造成的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危险等级1级。
1.4.2.3 触电:日常操作中出现的误操作、违章行为等,可能造成的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2级;
1.4.2.4 起重伤害:行车、汽车吊等,可能造成的工作场所检修及运行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2级;
1.4.2.5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各种生产检修现场,可能造成的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3级;
1.4.2.6 物理爆炸:压力、热力管道、压力容器、高温容器,可能造成的现场运行及检修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3级;
1.4.2.7 化学性爆炸:制氢站、制氧站,可能造成的现场运行及检修人员人身伤亡,危险等级3级。
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1 发电事业部成立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发电事业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主任。
成 员:发电事业部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
配合部门: 综合部、党群工作部、劳动人事部、财务部、计划发展与营销部。
2.1.2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
主 任: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主任
副主任: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成 员: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人员
2.1.3 所属各企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工作。并建立由抢险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新闻组等构成的组织保障体系。
2.2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2.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状态下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统一指挥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伤亡人员的抢救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
2.2.2组 长:全面组织指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抢救工作,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关闭命令。
2.2.3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指挥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获组长授权代替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关闭命令。
2.2.4 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
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修订;负责组织、协调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并对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措施、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跟踪、监督;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的培训;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
2.2.5 综合部:负责事故状态下的后勤保障工作。
2.2.6 劳动人事部、财务部、计划部:根据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2.2.7 党群工作部:根据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发生事故单位职工及受害者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
3 预防
3.1 完善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责任。
3.2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措施。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以预防人身事故为重点,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紧急救护知识,使之掌握必须的安全技术,自觉执行安全规程和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3.3 积极开展危险预控工作,认真落实防止人身伤害措施。各单位深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加强工作现场安全动态管理,使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作业风险和防止人身伤害措施,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从而有效预防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
3.4 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保障体系作用,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督到位。特别是重要运行操作、重要检修项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到位。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开展员工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3.5 反习惯性违章。制定并落实反违章行动计划,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要带头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完善审批手续;现场设备、各类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规定;检修人员加强作业现场防护措施,作业行为符合安全规定。继续实施不定期反违章检查,对违章现象暴光,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考核,让违章者无立足之地。
3.6 完善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不断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4 应急响应及程序
4.1 应急预案的启动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发电事业部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报告内容: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2 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核实清楚,并立即向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4.3 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启动令,并指令事故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状态,指令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向中电蒙东能源集团公司重大人身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命令一经发布,相关人员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职责和分工统一行动,并开始24小时值班。
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值班室电话:xxxxx
发电事业部生产调度室值班电话:xxxxxxxx
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值班电话:xxxxxxxx
4.4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迅速抢救伤员,根据伤害程度立即组织实施就地抢救,并拨打120电话进行救援。
4.5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事故单位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基础资料。
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企业有关领导和安监部门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6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后,如伴有火灾事故的发生,迅速组织灭火,当发生重大火灾应立即组织启动“重大火灾应急预案”。
4.7 发电事业部所属各单位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应服从于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发电事业部发布启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后,事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做出反应,充分利用一切有效急救办法进行人身事故抢救和应急救援,并视情况请求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人身事故应急救援,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4.8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事故区域内的其他单位根据情况给予协助支援。
4.9 现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4.9.1 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电源、热源、水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
4.9.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4.9.3 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4.9.4 对外接待组:负责如实向上级机关、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人员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4.9.5 技术咨询组:提供技术咨询。
4.10 针对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应制定不同的应急处置方案,并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4.10.1 烫、烧伤急救处置措施:
(1)及时让伤者脱离事发区域,就近寻找水源向伤者烫、烧伤部位浇水降温,以降低高温对皮肤的灼伤。
(2)不得强行脱除烫、烧伤人员的工作服,以免扩大损伤、烫伤表皮。对烫、烧伤严重者应禁止大量饮水,以防休克。
(3)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4.10.2 创伤急救处置措施:
(1)创伤急救的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
(2)抢救前应先判断伤者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
休克,然后进行创伤急救。
(3)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4.10.3 触电急救处置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2)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3)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应采取预防措施。
(4)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5)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6)高处触电紧急救护,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
(7)高处发生触电,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
(8)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9)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4.10.4 中毒急救处置措施:
(1)先使伤者离开中毒区域放置在通风场所,医务人员及时到场采取临时救治措施。
(2)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4.10.5 高空坠落急救处置措施:
(1)救助伤者。
(2)停止他人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医院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4)由医生做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做出转院决定。
4.11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关闭
确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终结,现场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即可宣布应急关闭,按照程序继续开展后续工作。
5 善后处理
5.1 事故单位做好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调查、理赔工作;做好事故涉及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
5.2 收集检查事故应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对本次应急进行评估,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6 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6.1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后,由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上级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其余则由发电事业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2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3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经过、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事故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6.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5 在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6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 培训与演练
7.1 各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培训。
7.2 各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并提出演练报告。对演练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纠正。
8 检查与考核
发电事业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本预案的执行。
9 反馈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每年修订一次。
10 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
10.1 支持性文件
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1.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0.1.4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0.1.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0.1.6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0.1.7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10.1.8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9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1.10 《xx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0.1.11《xx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0.1.12 《xx能源集团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2 相关记录、图表
10.2.1 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录(见附件1)。
10.2.2 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录(见附件2)。
10.2.3 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
10.2.4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
附件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录
附件2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通讯录
附件3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
附件4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xx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制度编号
CPIMDFDSYB-YW-04-07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上一篇: 热力供应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下一篇: 电厂异常天气专项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