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及时有效的遏制、排除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电力线路、设备的安全,根据供电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电力局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处理,本预案所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变电站生产安全事故;
2、配网线路、设备安全事故;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火灾安全事故;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局总值,事故发生地的任何单位或职工都应以最快的方式立即报告局总值,并做好有关续报的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及造成的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局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四、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由值班领导向局领导汇报。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紧急处理预案。
五、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局长
副总指挥:副局长
成员:安监办、生技科、农电科、汽车队、工程队、宾馆等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
六、根据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成立##电力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领导小组,在局总指挥领导下开展工作。
1、变电站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生产副局长任组长
生技科科长任副组长
生技科、安监办、南塬变、吴村变电站等部门组成。
2、配网线路、设备安全事故
生产副局长任组长
生技科科长任副组长
生技科、安监办、农电科、各供电站(所)等部门组成。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生产副局长任组长
汽车队队长副组长
安监办、各有车单位等部门组成。
4、火灾安全事故;
生产副局长任组长
局防火员任副组长
生技科、安监办、农电科、各有关部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