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 年12 月24 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 年3 月15 日卫生部令第50 号发布)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病人数达到30 例及以上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事件分级如下: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