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和附件这7大要素。其编制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为:
1.方针与原则应急救援预案应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体现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同时,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的思想。
2.应急策划应急策划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础,是应急准备、响应的前提条件,同时它又是一个完整预案文件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煤矿的基本情况,以及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价、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结果。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煤矿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
(2)危险分析、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和对周围的影响。危险分析结果应提供:地理、人文、地质、气象等信息;煤矿功能布局及交通情况;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大事故类别;特定时段、季节影响;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对于危险目标可选择对重大危险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等材料来确定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
(3)资源分析。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以及应急救援所需资源;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可利用的资源。
(4)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列出国家、省、市级应急各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作为编制预案的依据。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就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任”。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其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也做了相应规定。
3.应急准备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依据煤矿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明确职责,主要职责为:组织制订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煤矿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预案的资源配备情况,包括应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术资料、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并确保其有效使用。应急救援保障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内部保障的内容包括: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气象资料、煤矿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地点、保管人;应急通信系统;应急电源、照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煤矿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以及保障制度目录、责任制、值班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外部救援的内容包括: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集团公司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信息咨询,专家信息。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应提供的必要资料,通常包括:矿井平面图、矿井立体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矿井系统图,以及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瓦斯、煤尘、顶板、水、通风等数据,程序、作业说明书和联络电话号码和井下通信系统图等。预案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备,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对这些应急设备进行测试,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备一般包括:报警通讯系统,井下应急照明和动力,自救器、呼吸器,安全避难场所,紧急隔离栅、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施,急救设施和通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