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港区概况
码头/港区名称、产权归属、地理位置、靠泊能力、结构形式、主要设施、装卸货物品种和年吞吐能力,以及码头/港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组成和数量等。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1、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3、 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
(二)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地方法规。
2、 国际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应急和合作公约》〔OPRC公约及其议定书〕和《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
3、 标准规范:《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1〕、《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编制指南》。
4、 应急预案:所在设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域污染应急计划等。
(三) 适用范围
1、地理范围:本码头/港区及其作业所涉及的水域范围、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以平面图标明具体位置。
2、 应对能力:本码头/港区应对的污染规模;明确与设区海域应急计划和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的关系、相互衔接的接口。
(四)执行效力
1、应急预案的地位和支持保障;
2、最高管理层的承诺(书面声明);
3、应急预案的报备和生效。
二、应急组织
(一)指挥系统
1、码头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成员职责。
2、应急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人员职责。
3、与主管机关应急指挥系统的衔接。
(二)日常机构
1、 日常机构及其职责。
2、 24小时值班及应急联系方式。
(三)应急队伍
1、 码头应急队伍成员及联系电话(附件一)。
2、 码头应变部署表(附件二):各岗位人员在应急时的位置和职责。
3、 外部援助力量:外部援助力量(包括主管机关、公共卫生、医疗、消防、环保等)名称和联系方式(附件三),与其他社会应急力量的援助协议。
三、应急行动
(一)风险预测和分析
1、码头污染源:码头作业的货物品种、数量、物理、化学危险特性和污染类别。
2、事故源分析:结合码头主要设施及装卸作业工艺,对船舶、码头作业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
3、污染事故影响:结合码头的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周围的环境敏感资源,分析事故的危害影响(污染扩散和漂移方向、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4、类比分析:可运用直接或间接的事故经验或评估资料,对事故危害及影响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