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无论是应对战争防空袭需要,还是平时解决地面资源的匮乏,都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益,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安全感,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给我们带来安全与利益的同时,由于设施不全、使用不当,特别是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缺失等原因引发的各类事故灾难层出不穷。1995年3月20日,震惊世界的“东京地铁毒气案”,致使12人死亡、数千人中毒;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地铁纵火案,造成198人死亡和147人受伤;2005年7月7日伦敦发生地铁连环爆炸事件造成50多人死亡; 1990年7月3日,一油灌列车在四川铁路隧道内突然爆炸起火,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2003年8月6日,哈尔滨市“人和世纪广场”地下工程坍塌,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一次次不堪回首的事故灾害给我们对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敲响了警钟,一次次血的教训也在昭示着我们,地下空间并非只有平安,一旦我们忽视应急建设与管理,就会遭受灾难的惩罚,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现状
随着地下空间的建设与开发利用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小觑的组成部分,为城市建设铺开了一片新天地,为城市发展辟开了一个新视野,开发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为城市服务,是人类美好的愿望,但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应急管理相对滞后所带来的事故灾害频发等负面影响,将成为制约未来城市科学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引发灾害的方式可将城市面临的灾害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涝、台风、海啸等;还有一类就是人为灾害,包括战争、恐怖袭击、爆炸、化学品毒气泄漏、火灾、交通事故等。面对上述灾害,地下空间在多种灾害面前具备了远高于地面建筑的防御能力,可以毫无争议的成为城市居民避灾的重要场所。然而,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地下空间在防御灾害上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若其内部发生灾害时所造成的危害就会远远超过地面同类同程度灾害,且在防御洪涝、爆炸、火灾这些灾种方面存在比地面建筑更为突出的弱点。
近年来,地下空间灾害呈现出多发性、多样化趋势,然而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却未能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是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意识不强。目前局部相对和平以及国泰民安的国内比较稳定的环境,容易麻痹人们的思想,没有亲身经历战火和切身体验重大地下空间事故灾难,难以刺激麻木的神经。地下空间使用者们多数都存在着事故灾难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的侥幸心理;二是地下空间应急管理主体不清责任不明。地下空间产权不明晰,已是一个长期困扰人防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由于产权不明,也就带来了地下空间应急管理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无法落到实处;三是地下空间应急资金缺少投入。应急管理需要必要的设施设备作支持,归根到底就是要有资金投入,而这部分资金的投入其收益是隐性的,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因此,这部分资金由谁来投,按什么标准建,由谁来督促验收等目前还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
从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整体情况来看,由于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以及地下工程(兼顾人防要求)建设设计许可要求,城市的地下工程建设,在其口部、防空抗毁能力等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上都能按规定建造。但在防灾、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设施建设上就难以满足现实需要,而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就更是软肋了。通常,一个地下工程按兼顾人防要求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便会急不可耐地加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无可非议的,但常有开发过度与只顾利用而忽视应急管理、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如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防爆炸、侦毒、防毒、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不齐全等,都有可能为发生事故灾难埋下隐患。
二、城市地下空间易发事故分析
城市地下空间在开发利用时,往往会追求使用效率最高、投入成本最低,也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加之地下空间本身具备隐蔽性(包括安全隐患)、空间相对密闭、逃生通道少、不利于人员疏散、遇灾施救难度大等特性,为引发大事故、大灾难埋下隐患。纵观地下空间事故灾难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城市地下空间火灾灾害
火灾应该说是自然灾害中非常频发的灾种,城市地下空间火灾灾害也不例外,曾有资料说明,火灾是地下空间最为多发的灾害,约占总灾害发生率的30%以上,地下空间防火往往也会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死角与难点。地下空间在开发利用上的多样化,决定了防灾工作的复杂性,使用设备操作不当、装饰用材不合理、电线短路、人为破坏等引发火灾事故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地下空间的独有结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比地面火灾存在更多的不利因素。
1、起火初期难以发现。地下空间火灾尤其是起火初期,地面人群、地面火情监测设备根本无能为力,所有火灾监测完全依赖于地下空间内部人员和内部火情监测设备。因此,往往容易错过火灾险情的早期发现,错失火灾扑救、人员逃生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