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外部预案和内部预案两部分构成。外部预案,由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内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都有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相互补充,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更需要外部的应急救助。内部预案由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内部预案包含总体预案和各危险单元预案。内部预案包括:组织落实、制定责任制、确定危险目标、警报及信号系统、预防事故的措施、紧急状态下抢险救援的实施办法、救援器材设备贮备、人员疏散等内容。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以下10项。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a.明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职责;
b.明确应急反应总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
c.列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有关机构;
4)明确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a.确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
b.确定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c.按所需应急反应的级别,划分事故严重度。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以便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避免误解);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f.明确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信号等;
g.明确应急反应指挥中心怎样保证有关人员理解并对应急报警反应。
(4)应急设备与设施。
a.明确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列出有关部门,如企业、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用的应急设备;
b.描述与有关医疗机构的关系,如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
c.描述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
d.列出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e.列出与有关机构签订的互援协议。
(5)应急评价能力与资源。
a.明确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
b.描述评价危险程度的程序;
c.描述评估小组的能力;
d.描述评价危险场所使用的监测设备;
e.确定外援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