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灾害事故发生初期,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都比较小,这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最有利时机。而且灾害刚发生,救护队很难马上到达,因此在场人员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设备和工具材料将其消灭在萌芽阶段。如不能消灭灾害事故时,正确地进行自救和互救是极为重要的。
一、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制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在制止无效时,应由在场的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当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时,在场人员要立即打开并按规定佩戴好随身携带的自救器,同时帮助受伤的同志戴好自救器,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如因井巷破坏严重,退路被阻时,应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如巷道难以疏道,应坐在支架良好的下面,等待救护队抢救。采煤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时,在场人员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应集中在安全地点待救。
井下发生火灾时,在初起阶段要竭力扑救。当扑救无效时,应选择相对安全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烟雾中行走时迅速戴好自救器。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背离火区行走。如果巷道已充满烟雾,也绝对不要惊慌、乱跑,要冷静而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有秩序地外撤。如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等地点暂时躲避,并把硐室出入口的门关闭以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侵入。
当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应避开水头冲击(手扶支架或多人手挽手),然后撤退到上部水平。不要进入透水地点附近的平巷或下山独头巷道中。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可在独头上山迎头暂避待救。独头上山水位上升到一定位置后,上山上部能因空气压缩增压而保持一定的空间。若是采空区或老窑涌水,要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
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应查明事故地点顶、帮情况及人员埋压位置、人数和埋压状况。采取措施,加固支护,防止再次冒落,同时小心地搬运开遇险人员身上的煤、岩块,把人救出。搬挖的时候,不可用镐刨、锤砸的方法扒人或破岩(煤),如岩(煤)块较大,可多人搬或用撬棍、千斤顶等工具抬起,救出被埋压人员。对救出来的伤员,要立即抬到安全地点,根据伤情妥善救护。
二、矿工自救设施与设备
(一)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是供矿工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一种设施。避难硐室有两种:一是预先设采区工作地点安全出口路线上的避难硐室(也称为永久避难硐室);二是事故发生后因地制宜构筑的临时避难硐室。《规程执行说明》对永久避难硐室的要求是: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器启动地点,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小于0.5m2;室内支护必须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电话;室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少于0.3m3/min;室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避难硐室在使用时必须用正压通风。临时避难硐室是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间的巷道,由避难人员临时修建的。为此应事先在这些地点备好所需的木板、木桩、粘土、砂子和砖等材料,在有压气条件下还应装有带阀门的压气管。若无上述材料时,避难人员可用衣服和身边现有的材料临时构筑,以减少有害气体侵入。
进入避难硐室时,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避难时应保持安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和空气消耗。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在硐室内可间断敲打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二)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是利用矿井已装备的压风系统,由管路、自救装置、防护罩(急救袋)三部分组成。目前世界上几个技术比较先进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已在煤矿普遍使用。1987年重庆煤科分院研制了适合我国煤矿的压风自救装置系统,并在江西省英岗岭煤矿试用,效果良好。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矿井使用了压风自救系统。平顶山矿区在井下使用的压风自救装置系统如图13-2-1所示,它安装在硐室、有人工作场所附近、人员流动的井巷等地点。当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难人员立即去到自救装置处,解开防护袋,打开通气开关,迅速钻进防护袋内。压气管路中的压缩空气经减压阀节流减压后充满防护袋,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力,使其不能进入袋内,从而保护避难人员不受有害气体的侵害。防护袋是用特制塑料经热合而成,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每组压风自救装置上安多少个头(开关、减压阀和防护袋),应视工作场所的人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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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2-1? 压风自救装置示意图
1—压风管路;2—压风自救装置支管;3—减压阀;4—防护袋;5—巷道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