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通知机舱、发出警报、召集船员,防止用车或用舵企图盲目脱浅或者摆脱礁石。 (2)设法判断搁浅、触礁部位及船舶损害程度。船舶搁浅、触礁后,首要的工作是搞清搁浅、触礁的部位和抽屉损害情况。 (3)立即用有效手段向调度中心和组长报告。 (4)船舶要确定脱浅方案。船长根据情况调查,结合当时当地的天气、江况做出船舶能否起浮、脱浅的判断和设施方案。 (5)必要时,申请外援脱浅。 (6)在等候自力脱浅时机或外援脱浅期间,应根据天气、江况及等候时间长短,适当采取固定船位的措施。 (7)调度中心得到船舶搁浅报告后,巡逻艇应立即赶赴现场施救。 (8)现场指挥应了解失事船舶搁浅水域、配载情况、搁浅程度,是否需要外援等 (9)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调度中心和组长报告。 (10)船舶有倾覆危险时,紧急疏散有关人员。 (11)组织救助力量现场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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