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⑵、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⑶、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⑷、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⑸、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⑹、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⑺、电焊前,用火人员要到项目统一办理动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