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救援机构应具备有效实施救援服务的装备;具有将作业者从特定密闭空间或已知窒息性气体危害的密闭空间中解救出来的能力。
②.
救援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的窒息性气体中毒急救和心肺复苏术,每个救援机构至少确保有1名人员掌握基本急救和心肺复苏术技能。还要接受作为密闭空间作业者窒息性气体中毒所要求的培训。
③. 救援人员应具有在规定时间内在密闭空间窒息性气体危害已被识别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救援的能力。
④.
救援吊救设施系统应符合以下条件:每个作业者均应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绳索应从头部往下系在后背中部靠近肩部水平的位置,或能有效证明从身体侧面也能将工作人员移出密闭空间的其他部位。在不能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或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可能造成更大危害的情况下,可使用腕套,但须确认腕套是最安全和最有效的选择。在密闭空间外使用吊救系统救援时,应将吊救系统的另一端系在机械设施或固定点上,保证救援者能及时进行救援。
⑤. 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立即吸氧并保持呼吸道通畅。
⑥. 呼吸抑制时给予呼吸兴奋剂,心跳及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直至送达医院。
⑦.
凡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者,切忌对其口对口人工呼吸(二氧化碳等窒息性气体除外),以防施救者中毒;宜采用胸廓按压式人工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