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 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
(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
(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1.2 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2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06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06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3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 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4]453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4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4.5.1乙方未按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5.2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4.5.3 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5条 设计文件
5.1 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5.2 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负。
5.3 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2 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 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 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6.3 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4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
(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项目部乙方项目经 理:金 龙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6.5 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