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环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双方签订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如下:
1、甲方应确保各项手续齐全,施工现场应达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应确保施工所需水、电、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现场,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甲方应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公、生活、临设的场地,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乙方应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古树古木,文物及保护建筑物、构筑物。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卫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地内道路畅通、场地硬化,保证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措施。费用含在总承包款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