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 乙方必须遵守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
2. 乙方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材质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3. 乙方供货时(对安全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并在外包装上做标识,以便于库房验证和保管。
4. 对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易泄漏物品及化学品,乙方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货物出厂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现象。否则,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收或要求退换。
5. 对包装材料,乙方应考虑在满足甲方要求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可循环材料,以降低成本节省资源。乙方在下次送货时可将包装物回收,循环使用。
6.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规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当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三次以下、一次以上时(含一次),甲方将向乙方提出警告;三次以上时(含三次),甲方将不再与乙方签订合同并将终止执行已签订的合同,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