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帮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寒假作业,根据**村留守儿童教辅中心规划方案,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集中对三、四、五、六年级共计招生80名学生,编为两个辅导班,选聘辅导教师,为他们提供无差别的寒假作业课业辅导,使他们度过一个有益、充实而安全的假期。为保证在辅导期间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辅导时间安排
1.辅导分为两个阶段,每阶段连续辅导10天,中间休息1天,到2月4日结束。
2.作息时间:上午9:00到校,9:10-11:00英语,11:00-12:00其他,中午12:00放学;下午2:00到校,2:10-4:00数学,下午5:00结束并打扫卫生,5:10放学。
二、学生辅导期间安全协议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自己。
2、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辅导班。
3、家长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时一定要由家长写请假条(或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辅导期间有1天旷课或3次以上迟到行为,则取消辅导资格。
4、对于三、四年级学生及路途较远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长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与参加辅导的邻近的孩子一起结伴而行。
5、学生在辅导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辅导班外的安全(包括未到班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6、辅导期间,原则上谢绝家长来访。辅导期间有事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或电话请假,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带离,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辅导班概不负责。
7、协议有效期限:2013年1月15日上午9:00至2013年2月4日下午5:00终止。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签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长签字:__________(同意)
**村委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