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中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作业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不受损失,保证项目的安全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一、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对乙方的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固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和建议辞退权。
2、 甲方应满足和听从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3、 对施工周围工作环境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甲方必须做好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正常作业。
二、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条例及国民淀粉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安全条例,任何违反条例和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违反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工人必须持有符合上海市行业规定的操作证,系外来人员还必须持有上海市劳动局核发的上海市外来人员上岗证及上海市公安局下属驻地地方警署办理的暂住证,凡是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预防承担。
3、 乙方因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4、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和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1)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 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为100%。
(3) 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机械、安全事故为零。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承担,并查清原因谁造成谁负责。
(5) 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上海市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办法、标准、规范、细则、通知、条例等,能自觉遵守颁发实施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6)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三、 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
1、 乙方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2、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3、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当地政府认可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4、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5、 甲方应每班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四、 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五、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乙方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的接检验收制度。
2、 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3、 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六、 乙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 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员工,保护事故现场。
2、 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的一切责任。
3、 由于机械故障和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需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家属,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发生影响甲方工作的事件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