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安全合同协议:
一、乙方起重负责人及吊机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如违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提供吊机操作人员资质上岗证(特殊工种证件),年度车辆验审证件、车辆保险单、卡证。不得带病运行,如因吊机故障而发生设备、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起吊前乙方应对吊机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结实进行测定检查,并不得超载起吊重物。
四、起吊时吊臂下方严禁站人,重物离地后应进行冲击试验,乙方应再次检查各受力部位情况,确保安全后准许进行,重物悬挂空中升降转位时,应控制摆动,保持稳定,同时吊机司机要注意乙方负责人指挥信号、手势等。
五、在变电所内吊装,乙方与带电站分保持足够安全距离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时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确定吊机位置在城区街道人员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须加设围栏并有专人看护。(需甲方协助提供采取安全措施要求,经双方确认后进行)。
六、乙方违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项,而违章、违规吊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接受处罚。
七、如甲乙双方对上述安全条款认可并签名,工作单和安全合同协议生效。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吊机车主(签名)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