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自行乘车往返学校途中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告知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并制定如下协议:
1、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如“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报废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上、放学。
2、学校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情况特殊必须乘车的,要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署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及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或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报废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
②临时司机代驾。
③驾驶员酒后驾驶。
④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⑤驾驶员存在身体或心理健康等问题。
⑥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时存在安全隐患。
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⑧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如学生在此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及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无异议并同意接受,请签字。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2015年3月2日